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移动门户 | 地图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应急动态 > 业务栏目

关于印发《黄石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5 14:50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黄安办[2020]39号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

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汲取温岭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监管,现将《黄石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623

黄石市2020年危险化学品

储存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同志和市委书记董卫民同志关于浙江温岭爆炸事故的批示精神,落实省安委办关于认真汲取温岭爆炸事故教训的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有效杜绝和防范危险化学品行业事故的发生,市安委会决定于近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市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强化对我市危化品储存、运输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力度,从严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切实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督促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建立完善危化行业部门协作配合联动机制,形成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杜绝和防范危化储存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全市液化石油气、油气长输管线经营储存单位,全市各加油(气)站点,全市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

(二)整治内容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依法依规在各自辖区和行业内统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其中重点整治内容如下:

1、市应急管理局:重点整治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生产和经营储存单位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维护情况、安全仪表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特殊作业管理、危化运输车辆进出登记、罐区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运行、企业应急救援机制建设等内容。

2、市公安局:重点整治我市危险化学品车辆道路安全运行状况,危化运输车辆押运员配备及履职情况,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规定安装车辆标志标识,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

3、市交通运输局:重点整治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许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企业运输车辆分类管理和人员资质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运输车辆远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应急机制建设情况。

4、市城管委:重点整治全市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企业,现场确认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营资质情况、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特殊作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消防设备设施建设和维护、储罐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维护、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等。

5、市发改委:重点整治长输管道企业日常巡线抽查检查情况;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情况;施工现场监控情况;第三方施工风险防范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6、市商务局:重点整治全市各加油站点,现场核实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加油站点安全设备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安全控制系统建设和运行、特殊作业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双层罐改造情况、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出登记管理等。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整治全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及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效验,气瓶充装单位充装资质管理、液化石油气钢瓶监督管理情况,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成品油违法行为等。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20日至25日)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涉及行业领域,制定印发整治工作方案,确定各自整治目标和重点整治范围和内容,积极动员部署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6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方案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0年6月26日至7月31日)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确定的整治范围和内容,在各自辖区和行业内自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全范围、全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三)重点督导阶段(2020年8月1日至15日)

在各县(市、区)和各行业领域整治基础上,市安委办成立四个重点督导组,督导组分组安排见附件,对我市重点行业开展重点督导。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8月16日至9月15日)

对各企业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督促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提请市安委办挂牌督办,通过整改督促各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体制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企业安全本质水平。

(五)总结阶段(2020年9月16日至30日)

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就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思路。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让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各县(市、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请于2020年9月25日前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组织机构

成立黄石市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联络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联系人:刘昆,联系电话6369890,电子邮箱308099449@qq.com。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对营造稳定安全生产环境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当前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企业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深刻汲取浙江温岭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抓好组织实施。
    (二)注重协同联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建立纵向贯通、上下联动,横向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真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统一调度管理、联合检查执法和督导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整体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创新工作方式。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联合监管优势,建立完善协作检查督导、信息资源共享、应急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专项整治的效率效果。
    (四)强化整治宣传。积极推广应用专项整治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典型,通报工作进展迟缓地区和部门。对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附件:

黄石市危险化学品专项督导分组安排表.doc


版权所有◎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鄂ICP备05026187号 鄂公网安备42020402000046 网站标识码:4202000029
应急值守电话:0714-6368589 主办单位: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714-6359512 地址:黄石市广州路36号 森林防灭火电话:65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