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一季度非煤矿山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我局制定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以及省、市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和“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现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执法及检查人员
组长:周家祥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陈兴斌 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
张 刚 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副科长
元宙昊 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副科长
另随机抽取2~3名矿山专家
二、检查时间
2023年5月4日—6月20日
三、被检查单位
1.大冶市铜山铜铁矿
2.大冶市大志山矿业有限公司
3.阳新县鑫茂矿业有限公司
四、检查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确定重点检查内容为: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是否齐全,安全设施设计是否通过应急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岗位责任清单;
3.是否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全员宣讲教育活动,并严格考核;
4.是否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超层越界开采;
5.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6.是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安全可靠;
7.是否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8.防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害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9.是否建立和执行顶板管理制度、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10.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1.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规范,井下一级负荷是否实现双回路电源或有备用电源;
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13.企业自查及监管部门排查的事故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14.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15.是否组织员工及时传达学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省厅、市局有关会议精神,是否传达学习矿山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通报。
16.国家、省、市有关矿山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情况,《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矿安〔2022〕4号)、《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黄石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黄应急函〔2023〕5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五、工作程序
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现场检查重点抽查等检查方式进行。检查完毕后,当面反馈意见,下达执法文书。
六、工作要求
1.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严肃查处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现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2.规范执法,程序到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程序和内容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做到行政执法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3.严格纪律,保证廉洁。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基础科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