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
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执法检查的公告
黄应急危化【2023】3号
按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黄石市市场监管领域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要求,现将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黄石燕舞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欧立制药有限公司
二、执法及检查人员
组长:刘 昆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
邹伟力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刘 鑫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副科级干部
韩 阳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员
董佳佳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员
邓雪怡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员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李晓亮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安全生产科科长
相关专业专家2-3名
三、检查时间
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分级、分类、分专业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告知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5.作业环节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控情况。
6.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级教育开展情况;对承包商、外来作业人员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8.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四知卡”、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监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功能设置、运行情况;特殊作业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检查过程中使用好执法记录仪全程视频摄像,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