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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5 16:58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的公告

黄应急危化〔2024〕4号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安委办对相关工作的实施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阳新县宏鑫烟花炮竹有限责任公司

二、执法及检查人员

组长:刘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邹伟力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长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科科长

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四级主任科员

董佳佳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科员

三、检查时间

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依据《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检查: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运行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分级、分类、分专业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告知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5.作业环节管理情况。重点排查烟花爆竹的经营行为和储存场所的现场管理情况。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6.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级教育开展情况;对承包商、外来作业人员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8.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登记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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