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1 | 黄石祥宇轻工配件有限公司 | 湖北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街道王圣大道东 20 号 |
2 | 湖北宏旺轧辊有限公司 | 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黄石大道 77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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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检查企业
二、执法及检查人员
成员:刘 昆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鸿 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科长
段德运 市应急管理局工贸科科员
三、检查时间
6月2日至6月4日
四、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3.《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危险作业审批监控及制度落实情况。
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及闭环管理的情况。
7、危险源辨识及分级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分级、分类辨识、登记情况,现场告知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8、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工作程序
执法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现场检查重点抽查等检查方式进行。检查完毕后,当面反馈意见,下达执法文书。
六、工作要求
1、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扰。
2、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3、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4、如发现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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