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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办[2019]24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16:09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黄安办[2019]24号

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安委办,开发区·铁山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办〔2019〕21号)要求,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6月16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一)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各地安委会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化工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面向全体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深入企事业单位、校园、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和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知识,传授安全技能,努力扩大和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有关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要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开展有奖竞猜、安全场馆体验等多种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体验交流等线下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采取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电影、警示教育展、以案说法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深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积极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特别是确保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全员参与,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六)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着力推动生产安全、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和城市、农村、校园等行业领域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采取多种方式,把安全文化产品送到基层相关单位、企业和乡村,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

(七)开展各类专题活动。根据全省“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安排,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1、开展安全责任专题宣传。学习贯彻《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制定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集中报道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企业和单位。

2、开展集中培训。举办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三违”行为。

3、开展好行业性活动。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 “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专班,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经费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二)切实做好活动环境布置。各县(市)区在辖区主要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在主要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标语。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采取展览宣传、制作发放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在企业、厂矿、街道、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彩旗、条幅和户外广告,厂、矿大门及厂区、车间内张贴“安全生产月”招贴画,布置安全角;在安全角设立隐患举报箱,安全宣传标签。

(三)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督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督导,掌握相关动态。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对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活动或开展活动不积极,行动滞后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加强对活动信息的收集与汇总,5月24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登记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下午15:00时前将本地、本行业和单位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及指定电子邮箱,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黄企业和省属在黄企业于5月27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于7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阶段性总结(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AVI)、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

联系电话:6368669   传真:6368618

邮箱:hs6368669@163.com   

通信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2号

 

附件: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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