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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监[2012]54号:关于印发《2012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4 05:15     

中共黄石市委宣传部  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黄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共青团黄石市委员会   会文件

黄安监[2012]54号

关于印发《2012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宣传部(组织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工会、团委、妇联,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大中型厂矿企事业单位:

     为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将联合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2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81号),我市制定了《2012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2012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中共黄石市委宣传部        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黄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共青团黄石市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2012年黄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营造安全发展氛围,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湖北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2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安监发〔2012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我市“双迎”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定于61日至3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一)64日至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二)6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610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由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组织开展,届时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巡查。

(三)611日至17日为安全文化周。

(四)618日至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机构

由黄石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黄石市委员会、黄石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全市性宣传教育活动。市安监局副局长罗祖国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安排

(一)全市性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黄石日报、黄石电台、黄石电视台开设专版(题)、宣传报道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同时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见实施方案附件)和安全生产、社会安全、学校安全等公益广告,转播、转载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活动月”的相关报道。市广电局负责在黄石电视台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2、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市安委会办公室委托市安全技术学会召集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特点,为企业提供义务安全生产咨询并发放安全生产学习资料和宣传用品,广泛深入宣传并贯彻安全生产政策和法律法规。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举办全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3、开展“安全文化下乡”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安监局免费向乡镇、村及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赠送《安全生产小常识》等图书资料,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普遍开展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六进”活动,免费发放相关安全生产宣传学习资料。

4、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各类活动。一是公安系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方面宣教活动;二是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生安全预防与自救方面宣教活动和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三是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活动;四是委托市邮政局开展安全生产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五是由市安全技术学会组织开展“安全杯”乒乓球赛。

5、开展公益性安全生产短信宣传活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黄石电信公司、中国移动黄石分公司、中国联通黄石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合作,免费发送安全生产宣传短信,提高市民安全意识,宣传安全生产政策。

6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参加全省有奖征集安全生产格言、漫画、挂图和摄影作品。广泛发动各有关单位、企业职工和社会大众积极参与征集活动。作品的创意要体现《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精神,引导全社会切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提升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的主旋律。二是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4至10)。组织收看《人命关天》、《安全为天》等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和全国2011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同时,通过身边典型事故反思大讨论、举办事故案例展览、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参加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18日至24日)。通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磨合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县(市)区活动内容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举办经验交流会、知识竞赛、有奖问答、文艺会演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本地媒体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大力宣传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做好公共场所宣传活动,在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组织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组织企业、社团组织在城镇中心地带开展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面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投诉信箱以及安全知识、法律咨询热线电话等。

(三)行业部门活动内容

召集本行业、本部门安全生产方面专家和业内人士,就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题讨论,研究本行业安全生产新思路、新举措;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以及石化、建筑、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应急救援演练。

(四)企业活动内容

围绕学习《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以及《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及政策,举行多种形式的竞赛、竞答、征文、演讲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系列讲座、演示活动;布置安全生产月期间厂区、车间安全文化氛围,发放安全宣传学习资料,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五)社区活动内容

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开展“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热爱家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有关生产生活安全方面的安全表演,家电、厨具安全使用演练等;聘请社区义务宣传员开展义务宣传活动。

(六)校园活动内容

中小学开展安全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活动,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材料,利用学校宣传专栏、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开展题材丰富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中专院校开展“共建安全校园”活动,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题材的讨论,团委、学生会组织学生进行义务宣传活动等。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紧密围绕全市活动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要强化对所辖区域内单位和企业的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别要在认真总结历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组织一批叫得响、影响大、形式新的特色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实效。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活动方案,并将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登记表(见附件1)于528日前报市安监局,并组织安排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二)切实做好活动环境布置。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在市区主要建筑物上悬挂“安全生产月”竖幅宣传标语(各县(市)区最少要安排五幅以上,黄石大道沿街主要企业、商场要拉挂宣传标语)。各部门、各县(市)区、各企业要采取展览宣传、制作发放主题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群发手机短信,在新闻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促进相关政策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在企业、厂矿、街道、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彩旗、条幅和户外广告,厂、矿大门及厂区、车间内张贴“安全生产月”招贴画,布置安全角;在安全角设立隐患举报箱,安全宣传标签。

 (三)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督导。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分别对大冶市、阳新县、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下陆区、开发区进行督导,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于73日前报市安监局。

联系人:许先华  

联系电话:6368669   电子信箱:hs6368669@163.com

 

附件: 1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登记表

2、“安全生产月”标语口号

 

 

附件1

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登记表

 

姓名

 

 

职务

 

民族

 

单位

 

 

电话

 

 

传真

 

手机

 

 

邮箱

 

通信地址

 

 

备注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标语口号

 

1、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3、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4、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5、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6、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7、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8、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9、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和谐风尚。

10、关注安全,平安是福。

11、遵章守纪,善待生命。

12、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13、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14、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15、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安全重于泰山。

16、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7、搞好安全生产,为发展黄石经济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8、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

19、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0、安全保障生产,安全促进效益。

21、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时刻注意安全。

22、搞好安全整治,促进安全生产。

23、人命关天,安全为天。

24、加强校园安全治理,确保学生安全健康。

25、遵守安全法规,掌握安全知识。

26、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7、安全就在你我手中。

28、落实安全生产,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29、安全伴一生一世,幸福在你家我家。

30、安全来自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3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32、宣传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33、安全是效益的保障。

34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抗灾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35用您的责任和细心谱写安全的永恒旋律。

36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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