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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5起森林火灾典型警示案例

发布时间:2026-10-22 08:40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我市公布5起森林火灾典型警示案例


秋冬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加之天干物燥、林下可燃物增多,祭祀烧纸、烧荒除草等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在森林防火期到来之前,黄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联合市公安局公布5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呼吁广大群众文明祭祀、安全用火,共同守护林区安全。

一、胡某勇失火案

2025年1月12日下午15时许,胡某勇在白沙镇青山村朱胡山寻找放养羊只,寻找过程中吸烟未注意熄灭烟头,下山路途中发现吸烟位置起火冒烟,未能及时扑灭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林地面积共397.7亩。2025年1月13日,阳新县公安局依法刑拘胡某勇,2025年2月28日,经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执行逮捕。2025年6月19日,阳新县人民法院以胡某勇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二、孔某明失火案

2025年4月2日上午9时许,孔某明同家人到阳新县排市镇河北村一组王家尖峰山林祭祖,孔某明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纸进行祭拜,不慎将附近枯草点燃,引发火灾。经阳新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勘测,受灾面积共计 7.411 公顷(111.2 亩)。2025年11月6日,阳新县公安局依法刑拘孔某明。2026年8月14日,阳新县人民法院以孔某明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三、骆某兵失火案

2025年3月2日11时许,骆某兵在渡口村祖坟山祭祀时,烧纸钱引发山火,致使渡口村六七窝山场及周边被大面积焚毁。经鉴定,受灾林地面积计 28.4921公顷(427.2亩)、其他草地面积计21.9251公顷(328.9亩)。2025年4月8日,阳新县公安局依法刑拘骆某兵。2025年8月20日,阳新县人民法院以骆某兵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四、叶某芝失火罪案:

2025年4月5日上午,叶某芝及其亲属前往大冶市殷祖镇董口村老屋基山祭祖,燃放鞭炮过程中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导致大片山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大冶分公司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市分公司董家口基站的机房、线路等设备被烧毁。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总过火面积15.7298公顷。2025年4月15日,大冶市公安局依法对叶某芝刑事拘留。2026年3月19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以叶某芝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五、赵某军失火案:

2026年1月14日9时许,赵某军在大冶市大箕铺镇八流村赵显湾“猪心沟”山脚下凤头林场中楚风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门口使用打火机点燃堆放在门口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的塑料袋等燃烧后引燃了附近的茅草,随即将附近大面积的草、树木点燃。经鉴定:此次火灾面积达38.8761公顷,2026年1月28日,大冶市公安局依法对赵某军监视居住,2026年8月27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以赵某军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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