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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11:10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应急办〔2021〕5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513  


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把严格公正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排查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涉企执法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及其对营商环境的危害,进而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严密执法制度,不断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进而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

、整治内容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要2018年以来的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2020年我市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排查整治以下执法突出问题:

一是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主要包括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简单化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二是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该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减,该推行告知承诺制的不推行等问题。

三是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重复多次执法或过度执法;不认真执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可以不实施处罚或强制规定等问题。

四是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

五是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对该合并检查不合并、该联合检查不联合、对已检查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市应急管理局成立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由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整治日常工作、联络对接工作,并及时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15)。要细化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时间不少于一周。要围绕整治重点,全面清查近三年的涉企执法案卷、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全面查找与涉企执法相关的信访件、新闻舆论监督稿件,对口走访“双千”包保企业听取意见建议等,查实查细查准问题。要深入剖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逐一整改到位。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自查自纠情况小结和自查问题清单(见附件1),于2021520日前报市局。

)重点查阶段(516-720日)。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暗访、听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走访、检查账目等形式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形成重点督查情况小结,于2021720日前报省厅、市司法局。

整改提高阶段(720-830日)。要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依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相关规定严格处理。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的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2),于2021825日前报市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由市局汇总后于830日前报省厅、市司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执法监督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和指导整治工作。请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于514日前报送一名联络员(见附件3)做好与市局的联络对接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实事求是、动真碰硬地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要有针对性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真查实改,取得工作实效。

(三)注重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及时报道整治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人: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  徐东东

联系方式:6368669

电子邮箱:14160983@qq.com

附件:


      附件1: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自查问题清单.doc

附件2: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成效统计表.doc

附件3:全市应急管理部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名单回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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