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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三)

发布时间:2023-06-26 10:45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三)

案例一:新建项目未进行安全预评价、搅拌联轴器未加装防护罩,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

2023年3月21日,黄石市应急管理局联合黄石市经信局对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1、环保设施RTO已建成,但未见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资料;2、DHP车间,DHP3#、4#、9#至15#釜的搅拌联轴器的防护罩有一边未上螺丝,有一个处于工作状态的釜的搅拌联轴器未加装防护罩。根据相关掌握情况,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

该企业以上第1项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0.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第2项违法行为不满足《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 5083-1999)6.1.6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处2.5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2项违法行为,两项合并处罚,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3.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

2023年3月29日,黄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药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根据移交线索,黄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对该药业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进行了勘验,并开展立案调查。

该企业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处人民币3万元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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