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
案例:某有限公司未在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案
【案情简介】2024年3月14日,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与承租单位签订的协议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未确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询问,被询问人均承认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4月10日,黄石港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处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