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某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案
2026年5月7日,黄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阳新县某铜矿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施工单位阳新县某有限公司在东区+98m中段2号平硐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黄石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人民币200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
发布时间:2026-10-26 09:31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阳新县某有限公司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案
2026年5月7日,黄石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阳新县某铜矿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施工单位阳新县某有限公司在东区+98m中段2号平硐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黄石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人民币200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处人民币25000元罚款。
版权所有◎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鄂ICP备05026187号 鄂公网安备42020402000046 网站标识码:4202000029
应急值守电话:0714-6368589
主办单位: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6359698(办公) 6359512(信访) 地址:黄石市广州路36号
森林防灭火电话:65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