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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2017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全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为工作主线,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采取更加坚决的措施和办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强化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职业病危害浓度(强度)超标即隐患”的理念,督促其严格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全省职业健康监管会议精神,推动职业健康监管改革创新
1.依据省安监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要求,加强与有关业务科室的沟通协调,推进一体化监管工作。
2.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推动落实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相关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3.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有关要求,研究探索我市实施办法,逐步实行差异化监管。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5. 扎实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活动。重点围绕档案台账建立完善、培训、作业场所危害检测(评价)、职业健康体检、个体防护配发、危害警示告知、粉尘毒物噪声重点危害控制等七个方面开展。
6、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工作。结合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及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各监管科室、执法机构的力量,对监管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职业健康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7.开展驻黄中央、省属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专项检查,建立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制度,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切实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巩固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8.开展尘毒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选取有一定工作基础的企业参加省局组织的尘毒治理验收达标培训班,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尘毒危害严重企业改进工艺、强化管理。
9.按时完成电力生产、使用粘胶剂企业的二轮执法检查和总结上报工作,督促企业采取工程治理和管理措施,减少和控制工作场所尘毒危害,确保实现培训率、定期检测率、个人防护配备率、健康检查率达到规定要求。
10. 对已开展的石棉、石英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水泥制造、木质家具、汽车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不达标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开展 “回头看”并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11. 按照省局部署2017年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增加2个行业(钢结构制造、汽车维修),要针对专项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全面掌握企业治理进度和效果,确保完成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四、共享有关部门信息资源,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12.共享工商、统计部门的企业信息,认真筛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促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13.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享各成员单位职业病防治信息资源,建立职业病人、疑似职业病人报告制度;积极稳妥处理职业病人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卫计委等部门做好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
五、加强机构和专家队伍建设,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14. 严格落实专家聘任条件,执行随机抽取选用制度。推荐职业卫生专家参与标准化评定、培训教育、中介机构审查、事故调查等工作,培养专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综合能力。
15、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延期续展工作;支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16.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机构严格落实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验室布局与管理规范》等要求,依法查处擅自更改、简化技术服务程序和相关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大力开展宣传培训,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
17.利用“安全生产月”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开展宣教活动,宣讲职业病防治知识;推动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18.对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全市重点职业病危害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结合执法检查,抽查企业职业健康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