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冬春救助工作正有条不紊进行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鄂应急发〔2022〕15号)要求,全市应急部门动员起来,全力投入今年冬春救助各项工作。
针对去年冬春救助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今年,我市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提前做好冬春救助的摸底及数据上报。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今年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报节点、规范评议细节等方面,要求各地在特殊时间段要全力做好“大数据比对”及“冬春救助”调查摸底及核定台账工作。为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市应急管理局成立督导组从10月12日开始,连续对全市各县(市、区)全覆盖进行检查,采取从镇(街办)抽取两个村(社区)进行现场督导。截至10月28日,已对需要开展冬春救助的6个县(市、区)13个乡镇(管理区)及1个街办18个村(社区)进行抽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给与指导,对工作中遇到的疑问给与解答,从而有效保障了全市冬春救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督导工作中,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董湘华强调,各地要严把户报、村评、乡审工作环节,保证9人以上评议小组成员参加民主评议,精准填写救助台账,要做到应统尽统,应救尽救,让受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确保冬春救助精准规范、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