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应急管理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认真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应勇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北省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民法典》。积极参加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市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宪法权威》,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
(二)开展“法治先进单位”创建。局党委全面组织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持续完善执法制度、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主要领导出庭应诉和分管领导参加观摩庭审活动。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切实贯彻市各个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制度,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三)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局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请市政府办印发《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研究制定《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领导主持召开行政执法案件案审会、专题讨论会议12次,带领全局新履职干部于12月4日向宪法宣誓。
(四)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向省厅完成报备,对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今年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先后参加了“无纸化”学法、“2020年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领导干部在线学习”、“国家安全宣传日”、“《民法典》专题学习”、“宪法宣传周”和“应急干部大讲堂”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公正执法理念。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购买服务合同、执法案件等方面,要求法律顾问严格把关,在今年行政处罚事故、《技术服务合同书》、规范性文件清理等提出合理合法的审查意见,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服务,避免法律纠纷。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服务保障社会经济发展
(一)积极推行公开权力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对照我局2019年度《权力清单》(共225条),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民法典》宣贯,重点审查了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从而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的市政府文件进行清理,按照规定将规范性文件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严格行政执法。一是全面落实年度执法计划。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要求,按照全年执法计划,确定不同行业、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监管执法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监管执法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全市开展执法检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303次、实施行政处罚51次、责令停产整顿33家,使用执法文书3279份,累计处罚罚款386.01万元。执法计划进度完成率达100%。二是夯实执法工作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落实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确保行政执法经费充足、执法装备达到基本配置要求,能满足工作需要。利用市财政近150万资金购买第三方机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服务,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素养。四是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完成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督促监管科室每季度开展一次“双随机”执法检查。累计61名新转隶或招聘人员取得省、市发放的行政执法有效证件,23执法人员换证。五是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切实加强法制审核机构的能力建设,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名。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进行针对性指导和开展法律法规主题讲座,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意识。六是严格事故调查和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8起,死亡39人。同比事故减少16起,下降29.6%;死亡人数减少18人、下降31.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市级提级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6起,均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6起事故中,政府已批复4起,占应批复件数66.7%;已完成行政处罚结案5起(其中2起为2019年事故),事故罚款总计269.8万元。
(三)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市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等制度(办法)的通知》(黄应急办[2019]23号)等文件,扎实有效推进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
(四)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和执法责任制。我局将行政执法主体、主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主要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含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救济方式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清单在局网站、公示栏等媒介予以公示,切实保护监管对象的合法权益。印发《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涉企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局各行政执法职能科室及执法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责任制,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
(五)落实案审会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分管副职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案件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案件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同时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八类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纳入案审会审理范围。今年共召开案审会4次,11月份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第一时间调整案审会成员。
(六)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接省厅政策,明确对安全基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以及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推行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不再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确需现场检查的,突出重点、精准检查。实行安全检查上下级备案、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查。实行包容审慎执法。疫情防控期间,对发现一般事故隐患的企业,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且企业积极整改的,可不予行政处罚。对发生事故的地区,严防简单化、一刀切地采取全面停产整顿。
(七)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按照“一网通办、一门办理、一窗通办、一站式审批”的要求,局办公会研究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市民之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应急管理局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对部分事项授权窗口直接办理发证,明确了窗口首席代表,进一步理顺了所有事项办理流程。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检查,印发实施方案和在局网站公开涉企执法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没有收到一起涉企执法举报投诉电话。全年局办公室共受理信访举报件8件,已办结8件。
(八)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实行包容审慎执法,规范监管,以服务为主,开展“说理式执法”、“警示式执法”,重点推动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强化“双千”服务,印发《关于开展在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服务督导的通知》、转发《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发展十项措施的通知》,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措施“双到位”,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采取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组织对取证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五一”、全国两会、汛期高温等特殊时期和节点,对全市危化生产、经营、使用、医药企业检查实现全覆盖。同时加强尾矿库、露天采石场、冶金工贸等行业检查排查服务。
三、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执法环境相对严峻。受疫情影响,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一些地方和企业受政绩和利益驱动,减少安全投入,忽视安全生产;个别地区为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的阻力大、困难多,被问责概率大,执法环境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包容审慎执法的尺度和标准仍待上级明确。二是执法保障基础薄弱。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专业人员严重不足,与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执法机构设置和队伍建设缺乏统一规定,执法任务重。三是执法检查不严格。个别基层单位在制定执法计划过程中工作不严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还不够细致深入,跟踪督办不到位,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四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管理层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培训不到位,职工“三违”现象还较为突出。
四、下步工作打算
市应急管理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各项执法改革,建设权责一致、对党忠诚、廉洁高效的监管执法队伍,不断提升安全防范能力水平。
(一)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证件的申请和换证工作,力争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100%。
(二)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所查必严”的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确保对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的执法监察覆盖率达到100%,执法监察复查率达到100%;确保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达到100%。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立案审查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00%经过法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均公示率100%。
(四)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信息报送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故调查,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认真完成挂牌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落实工作。适时统计、分析、通报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各类事故情况。
(五)不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应急救援能力这个关键点和着力点,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总要求,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为人民当好守夜人。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