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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招聘249人!有编制!

发布时间:2021-03-19 09:13   来源:东楚晚报   

招聘啦!招聘啦!

 中共黄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

黄石市2021年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告


黄石面向全国招聘

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49名

报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以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并符合下列任一资格条件:

(1)具有国内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有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2017年9月21日国家正式发布“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前的毕业生院校范围为原“985”“211”工程院校)。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名者除符合《职位(岗位)表》规定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名时不限毕业院校,按国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报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招考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处分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审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已在黄石市区域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

(8)在读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9)具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的。

有关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引进人才招聘到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医院)工作的统一安排事业编制。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首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硕士、博士研究生聘用在专技岗位的,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十级、八级岗位有关待遇,聘用在管理岗位的可分别享受八级、七级职员岗位有关待遇。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按有关政策落实薪酬待遇。原有工作经历的人员根据学历、工龄及所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2.津贴补贴。引进人才自正式聘用(含试用期)起,在我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期间,连续3年发放安家费补贴和学位津贴,其中: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2000元的学位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安家费补贴,每月1000元的学位津贴。国有企业、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执行。

3.住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引进人才在黄石城区无自住房的,可纳入黄石市人才公寓优先保障范畴,按规定享受50%-70%的房租补贴。

4.家属安置及子女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才随迁配偶需从外市调入的,根据其身份性质和专业,采取调动、考核聘用、定向(专项)招聘、推荐就业等方式解决工作问题。公开招聘录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在黄石市区接受义务教育,不受户籍限制,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5.服务年限。引进人才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招聘考试。

6.其他政策。引进人才由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参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的可选派至党政机关挂职、重点培养;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办理调任手续,调入公务员单位或参公管理单位任职;表现特别优秀并符合任用条件的,可优先提拔。

其它事项


2021年3月20日9:00至3月27日17:00,报名人员登录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入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

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有关后续安排,以黄石党建网(http://www.hszzb.gov.cn)、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rsj.huangshi.gov.cn/)、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发布的有关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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