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黄市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三条,可以向黄石市应急管理局申请获取。黄石市应急管理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外,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黄石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jj.huangshi.gov.cn)、新闻发布会或相关政务媒体等途径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受理单位

黄石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分办督办工作。

办公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广州36号;

邮政编码:435003;

受理时间:8:30-11:3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4-6359512

传真号码:0714-6365667

电子邮箱地址:hs6359512@126.com

三、受理程序

(一)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在黄石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打开,下载《黄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电话形式或在黄石市应急管理局一楼接待处向受理机构提出当面申请。受理机构受理时,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二申请处理

1)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商请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登记表要注明受理件序号、受理时间、受理内容、受理责任人、回复时间、回复方式、回复满意度等事项。

3)答复

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主动公开的且本部门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制作公开告知书,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④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制作公开决定书,指引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⑤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被本部门掌握范围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制作不属本部门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⑥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制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⑦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制作补正申请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内容。

附件附表:黄石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