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黄石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优化和统筹全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推进黄石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湖北省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成效
1.应急体系框架初步形成。2019年2月我市整合原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市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市公安局消防管理、市民政局救灾管理以及原分设在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防灭火等应急救援的相关职责,成立市应急管理局,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也同步调整。基层乡村建立应急网格员、信息员队伍,初步搭建了应急管理纵横基本框架。
2.应急管理能力稳步提升。建立了由市政府应急办、军分区、武警支队、消防支队、公安110指挥中心、120急救中心、市人防办及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军地联合应急救援机制,健全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机制,工矿商贸行业领域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初步建立森林防火、气象、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等监测预警系统。初步建立了涵盖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举办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形成了以城市火灾扑救、医疗急救、森林灭火、防汛抗旱、道路交通等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消防、预备役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目前共有5支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武钢资源集团矿山救护中队31人、大冶有色矿山救援队11人、鄂东南区域矿山救护队10人、远大医药富池工业园消防队18人、湖北三鑫矿山救护队25人)和2支社会力量救援队伍(黄石雄鹰应急救援队和黄石蓝天救援队),防汛应急抢险专业队伍达27支,登记造册防汛抢险人员3200人、抗旱服务人员778人、群众性应急队员超过万人。
3.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建立了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责任全覆盖体系,在全省首创“1+12”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推动重点领域科学、高效监管,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四大家”领导带队,开展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时段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实现行业管理企业和重点企业执法全覆盖,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建立矿山企业负责人一线带班作业制度,推进企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出台相关规定,实现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6年在全省率先退出煤炭开采,2017年在全省率先整体退出烟花爆竹生产,关停131家非煤矿山,2019年启动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对策措施研究项目,实施源头风险防控。深化冶金建材、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2016年至2020年,全市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分别为0.088、0.057、0.057、0.0469、0.0341。重点领域和行业死亡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逐步下降。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2020年控制在目标范围内。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煤矿整顿关闭、尾矿库和头顶库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和设计诊断复核、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两客一危”车辆视频监控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表1-1 “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规划目标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1 | 亿元GDP事故死亡率 | 控制在0.0486以内 | 0.088 | 0.057 | 0.057 | 0.0469 | 0.0341 |
2 | 工矿商贸十万人事故死亡率 | —— | 2.38 | 2.84 | 2.18 | 2.04 | 2.27 |
3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 | 2.88 | 1.66 | 2.04 | 1.81 | 0.88 |
4.防灾减灾救灾成效显著。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明显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抵御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全面提高,覆盖市-区-乡镇-村(社区)的应急救灾指挥体系基本形成;城市消防救援力量与城市人口万人配比率达1.34‰;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有成效,截至目前,我市获得国家级称号5家,省级称号15家。自然灾害损失持续减少。自然灾害造成死亡失踪7人,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为0.11%,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为0.6%,年均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为0.03%,年均干旱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为0.56‰,森林火灾受害率0.9‰,各项指标与“十三五”相比均有一定改善。灾害监测和预警能力逐步提升。灾害性天气预警平均提前量为45分钟,本市及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15分钟内完成预警;地质环境综合信息系统及监测预警、远程会商和应急指挥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已建设8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系统;部分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地质灾害“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全市划分成7个网格单元,61个网格区域,1034个网格,实现了区定网、网定格、格定员、员定责;全市36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现“一档一案”,40座未闭库尾矿库建立“一库一档”,“一库一策”实行精准施策,精准管控。
(二)“十三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1.应急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规章制度、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的协调联动机制急需健全;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人才培训与培养体系亟待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人员力量薄弱,编制少、人员不足、任务重,职权与责任不匹配的现状急需改善;基层应急管理救援的基础条件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获取慢,先期处置能力弱,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高。
2.风险管控和预警能力有待提高。部分领域、行业风险管控能力不强,人员培训不足;监测预警主体综合协调性差,联动性不强,部门间缺乏资源共享机制,预警信息、灾情报告传递、发布路径不畅;预警信息不全面、不清晰,预警信息重灾害判定,轻全面评估,重灾害应对,轻公众救助。
3.应急力量和资源急需统筹。应急力量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存在规模小、能力差、职能单一、行业缺位、专业重叠等问题;应急资源分布不均,表现为应急队伍有人员、缺装备,有装备、缺人员,缺人员、缺装备等问题;应急力量建设各自为政的传统管理模式导致我市应急救援队伍获取的资金投入没有保障;应急装备普遍缺乏,特别是市、县级应急救援的技术装备数量少、科技含量低、实用性差,难以满足应急需要。
4.宣传教育和社会动员不充分。安全文化、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宣传教育不深入;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体系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公众对应急管理特别是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明显不足,安全意识和避险技能相对较弱;社会力量参与减灾救灾的引导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十四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面临的挑战
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时间短、基础弱、底子薄的问题还比较突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仍然面临诸多挑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安全监管难度大,责任重,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矿山、危化、冶金、建筑、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比重较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风险较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还未牢固树立,重生产轻安全,政府重视、企业忽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够,流于形式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民营企业安全投入不到位,违章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现状未彻底扭转;公众风险辨识防范和避险逃生能力普遍不高;现有未闭库各类工业尾矿库40座,少数尾矿库的安全基础条件较差,安全风险管控难度较大。
2.各类自然灾害突发易发。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暴雨、大风、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冷冻等灾害呈高发态势。我市处在副热带高压气候区、南北气流交汇带,降雨时空分布极不均衡,极易发生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市旱灾频发,呈现出发生周期短、持续时间长、波及范围广、灾害损失重等特点,并由高山丘陵水资源短缺地区向水资源丰富地区、由旱季向雨季、由农村向城市蔓延、发展的趋势。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活动频繁,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68处,威胁人口4.6万人,潜在经济损失16亿元,存在较大风险。全市森林覆盖率35.26%,林密山多,可燃物广泛,火情易发难灭,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
3.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任务日益加重。部分矿山资源枯竭,面临残采、深部开采作业,矿山地质条件复杂、长期开采遗留的采空区较多,小矿山安全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机械化程度不高等现状,导致矿山行业风险增大;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流动性大、专业人员较少,部分化工企业工艺设备比较落后,自动化程度不高,安全生产投入不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不规范;冶金企业分布广、规模小、安全基础差,铁水喷溅爆炸,煤气中毒或燃烧、泄露爆炸,粉尘爆炸、氨气泄漏、爆炸等风险较大;随着城市化建设,我市高层建筑不断增加,消防设施设备缺乏,维护不佳等问题使城市消防面临较大挑战。
(四)“十四五”期间我市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
在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同时,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也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对应急管理作出了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为指导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把统筹发展和安全纳入“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并在规划《建议》中列专章作出战略部署,对在复杂环境下更好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有力推动我省应急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发展战略布局,为我市应急管理体制的创新发展提供了保障。
2.应急体系建设的外部条件趋于成熟。在国家、省、市完成应急体制改革物理整合的基本框架下,全市面对大应急格局,应急职能范围、功能作用纵向横向两个维度的协同要求剧增,做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三大板块,建立指挥、预警、预案和应急救援等保障体系的条件趋于成熟。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构建高效的运行体制机制并扎实推进新体制的高效融合运行,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注入了内生动力。
3.抗击新冠疫情的实践为应急体系建设凝聚了社会共识。抗击新冠疫情的胜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体现了基层组织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专家队伍、先进技术在提升防治效能方面的支撑作用,提升了全社会对应急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在加快构建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方面形成了共识、汇聚了合力。
4.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为应急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民生领域、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以及黄石市智慧城市建设,对风险防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创新驱动对于形成应急管理体系高度智能、自我进化、共享众创的科技支撑新生态,为实现应急管理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化服务等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动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打造“一个中心、五个示范区”,健全应急指挥、监测预警、制度标准、救援力量、应急保障五大体系,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协同应急救援救助、科技支撑人才保障、城乡社区基层应急、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六大能力,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障和强大动力。
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注重关口前移,加大灾前预防投入,强化风险源头管控、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坚持依法治理。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依法履行应急管理职责,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步伐。
坚持科技创新。充分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为构建与现代化强市相适应的现代应急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社会共治。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贯穿应急工作始终,更加注重群防群治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弘扬应急文化,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养,打造应急体系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上下顺畅联动的“全灾种、大应急”格局,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监测预警及时有效、预案体系健全实用、法规制度标准完善、救援队伍本领高强、装备物资保障有力的局面,实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专栏1 “十四五”核心指标 | |||
序号 | 指标内容 | 预期值 | 指标性质 |
1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15% | 约束性 |
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3% | 约束性 |
3 |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5% | 约束性 |
4 |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 <1.4 | 预期性 |
5 | 平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 <22000 | 预期性 |
6 |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 | <1% | 预期性 |
注:第 1、3、4 项指标为与 2019 年相比下降值。 |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领导体制、指挥体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协调更加顺畅,应急管理队伍能力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工作效率、履职能力全面提升。
——灾害事故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感知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市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综合救援、专业救援力量布局更加合理,应急救援效能显著提升,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应急调运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
——应急要素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人才资源、科技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管理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共建共治共享体系更加健全。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水平持续提升,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应急力量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
1.建立集中统一的应急指挥机构。整合现有的市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灾难救助、地震地质灾害等应急指挥机构,按照一元化领导、一声令指挥、一盘棋组织的目标,形成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市综合应急体制机制。明晰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明晰上下之间的责权界线,确保上下联动、权责一致、指挥顺畅。加快市、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协同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市、(县)区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率达 100%。
2.完善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运行高效”的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统筹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的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综合防范、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对地方消防力量、森林防灭火力量、安全生产救援力量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领域应急处置、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事故灾害防范、应急恢复重建等的专业指挥、指导和管理。加强预案演练和效果评估,注重评估结果应用,及时修订预案,实现市级预案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预案动态闭环管理,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应急系统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应急咨询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应急行政管理咨询、专家决策咨询和社会机构专业咨询工作机制。健全应急部门统筹、指导、监督、考评、奖惩机制,优化整合目标考核事项。
3.建立联络顺畅的督导协调机制。建立完善“三委三部”和应急委各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明确常态应急管理与非常态应急响应的处置主体和工作机制,加强机构协同。强化“三委三部”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能,厘清应急与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局部区域内信息共享、合作交流、联合指挥等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协同。完善军队和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明确需求对接、兵力使用的程序方法,加强军地协同,提升军地联合应急救援水平。注重分级分类协同机制和专业队伍与综合力量互补机制建设,加强本级救援力量和辖区以外支援力量协调机制建设,注重行政辖制内外、体制内与社会力量的支援、协作与动员机制建设。
(二)健全智慧精准的监测预警体系
4.全面推进监测网络建设。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城市生命线、火灾、互联网舆情监测预警系统等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全面监测预警。扩大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重点监管企业感知数据采集试点建设范围,基本实现高危企业感知数据和分级告警数据全部接入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要环节、重要部位、重大危险源的实时监控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库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做到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重点自然灾害风险区域的监测站网建设,建立黄石城市防洪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市、区级森林五火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统一大数据平台、完善社会公共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分区域、分等级评估公共安全风险,明确防范重点和政策发力点,实施分级分类防控。
5.完善信息来源渠道。加强对全市突发事件、城市运行安全、社会舆情动态等方面信息的收集、研判、采编及报送工作,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完善条块之间、上下之间、左右之间的信息通报与共享机制,实现与周边地市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从气象预五警为主向综合风险预警转变。畅通公众、企业、社会组织风险隐患信息或突发事件信息反馈渠道,完善风险隐患举报、受理制度,做好信息核查、隐患评估和督促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风险信息反馈机制。
6.加强应急管理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建立应急资源数据管理机制,全面接入风险和隐患信息,依托全市大数据、云平台建设,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互连互通,充分利用和推进、完善各类社会化数据,运用智能化、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分析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信息变化情况,查找潜在危险源,完善灾害事故趋势分析和应急预测模型,为应急管理提供前瞻性对策和措施建议。
7.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大力推动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构建完备的市区两级纵向主干线,以及各级政府与属地相关平台间的横向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立影响区域内工矿企业、重要基础设施的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针对周边影响区域人群密集场所、重要防护目标的多渠道应急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形成分灾种、分区域、分人群的个性化定制预警信息服务,完善各类预警信息数据库,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充分发挥新媒体及社会传播资源的作用,不断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深化推进应急广播“村村响”和社区预警信息发布工程建设,提高预警信息发布与接收的时效性,解决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充分发挥乡村基层信息员作用,结合村级广播、鸣锣、吹哨等传统方式,最大程度减少信息覆盖盲区。到2025年底,特定区域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公众覆盖率达100%。
(三)建立规范实用的制度标准体系
8.加强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建设。调整、完善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考核。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及专业化服务制度,制订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灾害管理事权划分。
9.完善应急管理有关标准。配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分级分类管控标准的修订,按照安全预防、风险预警、监管执法、应急值守、社会服务等方面相关标准,完善配套落实机制制度。加强应急标志标识、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避难场所等相关标准的实施。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管理有关标准。
10.推动应急预案全面优化。修订《黄石市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及安全生产事故等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重点企业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优化应急响应分级标准,明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范政府及其部门、企业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预警及信息报告标准,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强化应急预案的定期评估,推动应急预案有效实施。进一步完善特别重大、重大灾害救灾物资紧急调运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和评估,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 3 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四)建立专兼结合的救援力量体系
11.完善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坚持专常结合,全面深化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和建设,建立“一专多能”的市、区两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生产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综合性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抢险救援工作。推进街道、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街道、乡镇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在城镇建成区、工业园区全面建成“135 快速救援圈”,在城郊和人口相对密集的农村,积极推进区域应急救援站点建设,全面建成“15 分钟快速响应救援圈”。加强“院前急救”培训,开辟医疗急救“绿色通道”。
12.加强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专项委员会职能组建和完善各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探索和完善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各类工业园区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按标准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地方森林防灭火、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危化品处置、矿山救援、防汛抗旱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建总规模不少于 100 人的市级专业救援队伍,推动区、乡镇(街道)分别建立不少于 50 人和 20 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优化力量布局,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完善保障机制,提升救援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专业作用。
13.统筹推进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引导建立市场化和社会化救援模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专业社会工作者和企业自建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服务组织提供社会化救援有偿服务,承担水上救援、山岳救援、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心理疏导等任务。培育社会救援力量,建立社会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成立市社会应急救援协会,规范行业管理。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合作救援机制,提升协同应急救援水平和救援队伍战斗力。
(五)构建科学高效的应急保障体系
14.强化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保障。开展全市应急物资生产企业调查,建立全市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企业产品目录并实时更新,掌握产品名称、规格、价格、品质、材质、功能及生产能力。健全市县应急物资分级采购机制,分级分类评估应急物资需求,制定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规范应急物资常态化采购的流程、标准和条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制度,开辟紧急采购“绿色通道”,遴选一批综合实力强、经营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企业纳入紧急采购目录。规范应急物资紧急生产(转产)程序,建立集中调度生产机制,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规范质量标准。
15.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编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规划,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应急物资目录、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和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标准,统筹指导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储备设施建设,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和代储等方式和自主建设、依托建设、融合共建等形式,在全市建设或认证一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核心、区级储备为依托、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储备为补充的网格化布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交通不便、灾害风险高的乡镇(街道)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等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提高应急物资社会储备能力。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布局和区域布局,构建“中心库+区域库+前置库”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实行实物储备、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重点加强生活保障类、抢险救援类、特殊稀缺类应急物资储备。结合当地灾害事故特点,按照满足本行政区域 1 起自然灾害救助Ⅱ级响应的应急物资保障需求,明确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和规模,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适当提高协议储备比例。加强应急物资储备资金保障,加大应急储备专项经费投入,健全各级应急物资专项资金保障机制,各级应急物资保障预算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覆盖率达到 100%。完善应急物资捐赠、调拨、使用机制,规范捐赠应急物资管理。应用应急物资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应急物资管理及调配的数字化水平。
专栏2 应急物资储备重点 | |
应急物资类型 | 储备重点 |
生活保障类 | 包括饮食供应、饮食加工、临时住宿、保暖衣物、卫生保障、能源与安全、紧急医疗救护等物资。 |
抢险救援类 | 邻水地区重点加强暴雨洪水、人员转移、水面营救和工程抢险等应急物资储备;山区重点加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储备;城镇区域重点加强城市内涝、排水、封堵等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储备;园区根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性,重点加强火灾、爆炸、中毒、洗消、防护等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储备;加强用于消减各类灾害事故次生环境污染的应急物资储备和水上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物资储备。 |
特殊稀缺类 | 防汛抗旱:抢险打捞起重船、潜水工作母船、半潜驳船、排水抢险车、重潜装备、重型抢险救援车、水下切割焊接设备、全地形消防车、管涌探测仪等;森林防灭火:山地远程输水系统、自动调压中继功能泵等;地震灾害救援:搜救犬、重型抢险救援车、生命探测仪等;地质灾害救援:湿地推土机等。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各类专业消防车、特种火情侦察车等;矿山事故救援:大口径救生钻机、矿用排沙潜水泵、多功能快速钻机、大扭矩履带式全液压钻机、井下轻型救灾钻机等;陆上石油天然气事故救援:多功能抢险救援车、遥控井口安装设备、热切割设备、压裂车等。 |
16.强化应急物资调配保障。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协同保障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应急联动模式。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物流资源,补齐医药物流、冷链物流等短板,加强应急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多层级的应急物资中转配送网络,增强应急物资运输保障能力。建立健全调运和征用等应急运输补偿机制,加强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建设,制定落实应急救援车辆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等相关政策规定,强化运输保障。建立规范统一的应急物资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应急物资的维护、补充、更新、调运机制。探索捐赠救援物资直接配送至急需地点机制,减少入库、卸货、清点、分配、再装车、出库等中间环节。
(六)提高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能力
17.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明确行业、属地和企业分类分级监管责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力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化、具体化、社会化;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进一步强化考核,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优化整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考核事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肃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
18.完善决策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全面推进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在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环节严把安全关,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建立完善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地区和行业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发挥各自在安全宣传、安全巡查、信息联络、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优势。各乡镇(街道)安委会要结合本地实际,整合综治、信访、司法、派出所等资源,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和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制度,并积极争取市、区应急、公安、交通、消防、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与支持,开展好联合整治。乡镇安办要督促和主动协调行业管理部门在乡镇的下伸机构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农村电网、农业机械、农民小型生产经营等安全管理。
19.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危化品、非煤矿山、综合交通、城市建设、消防安全和海关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体系,坚持挂牌督办市级重大安全隐患,不断提升生产安全本质化程度和管理水平。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在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本质安全示范企业”评定工作;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建设完成并全面运用安全风险监测系统和安全监管执法系统;大力抓好长江大保护,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治绿”整治,推动重点地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高后果区风险企地共管机制,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十四五”末,在役化工企业安全设计诊断复核率达到 100%。针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同类隐患反复出现等问题开展隐患溯源。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专栏3 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 | |
行业领域 | 治理重点 |
危险化学品 | 以硝化工艺、氯化工艺、氟化工艺、重氮化工艺、过氧化工艺、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安全仪表系统自动化改造控制室改造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对A、B 级化工园区实施停产整顿和限期整改提升。全市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爆炸性危险化学品化工装置的企业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
非煤矿山 | 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60%以上,三等以上尾矿库企业达100%。完成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停用超过3年尾矿库闭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在运行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 |
综合交通 | 建立综合交通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综合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
工业园区 | 定期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科学、合理确定园区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提出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的对策措施。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冶金类工业园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 |
特种设备 | 加大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移动式压力容器、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束缚装置等专项整治,推进电梯安全监管改革,重点加强电梯机房、电梯井道等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城镇燃气 | 督促完成气瓶信息追溯系统和液化气充装站改造。推动建立燃气安全风险监测系统,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
校园 | 开展校园消防、校舍建设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学校抓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对校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 |
文化旅游 | 加强文化场所、旅游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游览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旅游景区和网红打卡点玻璃设施(滑道、吊桥、栈道、观景平台等),充气游乐设施项目,悬崖秋千、热气球、滑翔伞、翼装飞行、滑索、溪降等新型游乐项目,以及乡村客栈、城市民宿等场所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解决监管空白和监管缺失的问题。 |
油气长输管线 | 督促管道企业及时评估更新高后果区,加强高后果区,加强高后果区特别是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依法严厉打击管道保护范围内违法违规施工。 |
工贸 | 开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工贸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和租用工业厂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淘汰类产能或达不到安全标准的依法关停退出。推动规模以上重点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
烟花爆竹 | 开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严禁批发企业销售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烟花爆竹产品和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及个人销售烟花爆竹,坚决打击零售经营店(点)超量存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多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打击非法销售、运输、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假冒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
消防 | 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消防专项检查和安全治理,优化消防安全环境。 |
体育赛事 | 加强城市马拉松、越野跑等商业性、群众性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赛前、赛中、赛后风险防范和控制,对重要体育赛事活动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关预案及安全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加强户外探险、滑雪、攀岩等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新业态 | 开展无人机、无人驾驶、智能工厂、智慧农业、共享出行等新业态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明确企业、从业人员、监管部门责任,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安全。 |
20.全面推进城乡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打造城市安全管理品牌,提高城市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加大农村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宣传普及,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农村安全基础设施投入,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高乡村保障水平。
21.提升依法监管效能。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整合优化现有的执法职能和编制配备,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指导乡镇(街办)成立应急办,强化基层属地管理,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诚信承诺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合理编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和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管理工作,提升执法人员水平。规范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提升行政执法智能化、精准化、规范化水平。创新执法检查实践,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应急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时限由原法定时限压减 78%以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梳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行政审批时限,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推进行政审批便民化;推行“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加强对未遂事故和非亡人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七)提升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
22.推进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对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进行全面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建立市级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实施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市、区两级自然灾害风险图及综合风险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集中调查收集建(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数据,建立全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基础信息数据库,摸清全市地震灾害风险底数。建立常态化的气象灾害与次生灾害多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分灾种、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区划业务,开展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数据收集,编制完善乡村气象防灾减灾救灾风险图。开展水旱调查分析,修订水文特征值和水文手册,加强江河湖库及山洪灾害区域排查,编制完善洪水风险图,建立洪水风险实时分析平台,建设水旱灾害风险调查与重点隐患排查数据库。
23.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不断完善分类监测预警和综合监测预警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和逐级报送机制。优化自然灾害监测站点布局,加强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风险监测网络。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全市气象站标准化能力建设,强化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监测。建立灾害风险隐患快速报送体系,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根据灾害综合预警响应启动条件和分级标准,编制预警响应行动指南,提高非常态重特大灾害和多灾种、灾害链综合预警响应能力。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临灾预警发布能力和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快速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到 2025 年底,受威胁 30 人以上的地质灾害专业监测全覆盖,特定区域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手机短信公众覆盖率达到 100%。
24.加强自然灾害治理能力建设。支持灾害频发地区加强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内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基础设施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的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推进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堤防、水库、行蓄洪区等防洪设施建设,提高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洪抗旱能力。统筹开展避险集中安置、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推进护林站(点)、水灭火管网、防火应急道路网、林火阻隔系统等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监测巡护等高科技手段的运用,建设新一代森林火灾预防信息网络。
专栏4 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 |
灾害类型 | 防治重点 |
洪涝及干旱灾害 | 建设自动化、智能化的水旱灾害综合监测感知网络和预报预警系统,提升暴雨、山洪等灾害综合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防汛监督检查和大中型重要工程风险监控。编制水旱灾害风险清单,绘制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图,实现风险分级“一张图”管控。建设防汛抗旱应急指挥系统。争取国家支持建设华中区域防汛抗旱应急技术中心,依托科研院校和相关企业,筹建防汛抗旱应急技术重点实验室。 |
地震和地质灾害 | 建成市级地震和地质灾害监测与应急处置系统。做好全市地震和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加大城市地面塌陷治理力度。开展建筑设施抗震设防能力联合排查。加大合成孔径雷达、三维激光扫描仪等专业地质灾害应急监测设备配备力度。 |
森林火灾防治 | 开展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应急管理部门与林业管理部门火情监测手段的互通互联和无缝衔接,构建跨部门实时共享的立体式监测网络。建立全市森林防灭火应急指挥平台,在重点区域开展火场语音视频通信装备建设。 |
(八)提升协同应急救援救助能力
25.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健全应急评估长效机制,推进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应急准备能力。建立应急现场危害识别、监测与评估机制,规范事故现场救援管理程序,明确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设立专项应急委员会指导不同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队伍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区域应急救援互助机制。健全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属地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先期防范、响应处置机制。建立应急管理轮训机制,提升高领导干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研判力、决策力、掌控力、协调力和舆论引导力。
26.着力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认真落实国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救助体系,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严防因灾致贫返贫。加强灾害应急救助、因灾遇难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确保在自然灾害发生后 12 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率达 100%。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积极研究受灾地区贷款贴息、财政转移支付等扶持手段,及时给予受灾地区物资、人力、技术支持。指导受灾区域开展倒损房恢复重建工作,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化建设,完善救助资源库,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加强自然灾害救助事中事后监管和资金监管。
27.推动应急演练常态化及实战化。建设集救援队伍实用技能培训、综合演练演习、考核比武竞赛、特种作业人员实操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救援实训基地。组织实施以基层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活动,推动各区、各单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做到岗位、人员、过程全覆盖,强化演练过程管理,提高应对区域重特大事故能力。
28.积极推进避难场所建设。制定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明确基本功能和增强功能。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全市各级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分布、城乡布局、区域特点和灾害特征,统筹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安置服务。推动建设具备应急避险、物资储备、应急指挥和救援支持功能的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力争建设综合性和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推进自然灾害易发多发县、乡、村新建或改扩建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应急避难场所一体化、规范化建设,完善供水、供电、排水、广播、消防、卫生防疫等生活服务和应急设施。
(九)提升科技支撑人才保障能力
29.提高应急管理中的科技应用。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建立产学研用合作创新平台,研究确定我市未来应急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行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并推动实现产业化、市场化。推进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持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自动化、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以“机械化换人、信息化减人”为基本理念,从源头上化解生产安全风险。加快淘汰安全性能较低的落后产能,大力扶持高危行业领域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不断深化工矿商贸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应用,大力推广重点行业领域实时监测预警和智能化监管新技术应用。
30.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按照部、省两级技术标准及建设任务,建成涵盖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及灾害损失评估上报、安全生产基础数据采集及风险评估、应急指挥救援及辅助决策、应急物资储备及调度、行政审批、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信用管理等范围的综合性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覆盖市、区、乡镇三级应急管理系统,连接省、市两级数据中心。整合自然资源、水利、气象、住建、消防等部门的数据资源,协同市大数据中心,建立多源异构同步的综合性数据库,涵盖地理信息、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信息、气象信息、水文信息、城市防洪信息、消防安全信息等。牵头做好各类自然灾害及事故风险普查、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运转情况、经济和人口数据收集等资料获取工作,为开展灾害预测预警救援和灾后救助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创建“智慧应急”省级试点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城市。
31.加强应急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健全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的培训工作机制,有计划地实施基层能力提升工程,培育一批专业的应急管理生力军。强化领导干部能力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应急决策和指挥能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突出专业导向,引进或调入一批应急管理紧缺人才,选优配强应急干部队伍。“十四五”期间完成“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2 万人次。聘用一批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方面的应急专家,到2025年市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不少于100人。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32.加强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支持应急装备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逐步提高新技术、新装备在安全生产监管监测、预报预警、综合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保障等方面的运用。强化应急通信网络建设,建设应急通信保障队,配备先进、实用的通信保障装备,重点提升灾害一线和现场指挥部通信保障,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满足应急状态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和无线应急通信等业务需要,提高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水平。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配齐个体防护、执法保障、侦检测量、行业监管等执法装备,强化市、区两级抢险救援常规及专用装备建设。建立大中型企业、个体经营户的重型机械设备信息数据库,完善装备调用和补偿机制。按照省级负责大型共用装备、市县级负责辖区内常规及专用抢险救援装备的原则,到2025年底,实现区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装备达标率达到80%以上。
33.扶持应急产业发展。制定应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培育计划,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应急产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完善应急产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应急产业,通过政策扶持、政府采购等方式,促进公共安全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培育和发展公共安全科技和应急产业,不断提高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应急装备研发制造产业园项目,争创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探索成立地方应急产业基金,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应急产业发展。
(十)提升城乡社区基层应急能力
34.健全基层组织。推动乡镇(街道)设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夯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综合应急服务站(点)。以辖区内可调动的应急队伍和力量为基础,组建乡镇(街道)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内灾害事故的情况搜集、侦查求援、灾情上报、先期处置救援、现场警戒、群众疏散等工作。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建立负责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的独立机构。
35.加强基层治理。开展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乡镇(街道)开展以“一个应急办、一支救援队伍、一个物资储备库(点)”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标准化建设,到 2025 年底,乡镇(街道)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推进村(社区)开展以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有救援队伍、有应急广播、有信息员、有经费保障为主要内容的“五有”标准化建设。建立“第一响应人”制度,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动基层网格员、灾害信息员、安全劝导员、气象信息员多员合一,落实业务培训、待遇保障等政策措施。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网格与既有网格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对接和整合。开展广播电视服务与智慧村(社区)的融合场景创新应用,推进应急通信保障服务向村(社区)延伸。推动开展示范县(村、社区)创建。通过采取规范标准、评估分级、试点示范、奖惩考核等措施,在城市和农村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县(村、社区)、综合减灾示范县(村、社区)创建工作,争创1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 30 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
36.提升基层履职能力。实施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基础履职能力需求保障清单,开展基础履职能力达标建设。按照有关标准,配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装备。到“十四五”末,市县两级全部达标。强化干部队伍专业能力培养,按照县级以上、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干部业务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分别不少于 80 学时、60 学时的标准,开展应急管理系统干部大学习、大培训,力争 2025 年底前县级以上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不低于 60%。健全社会尊崇应急管理职业的荣誉体系,落实符合应急管理特点的待遇保障制度,落实应急管理部门津贴补贴、医疗救治、心理咨询、健康疗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优待优抚政策和应急救援专项补贴政策,提升应急管理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十一)提高社会共建共治共享能力
37.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推进安全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定期开展农村居民点和城市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疏散避险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拓展以互联网及现代化科技手段为基础的宣教平台,加强网站、场馆建设和移动客户端开发,打造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应急文化建设网络阵地。
专栏5 安全宣传“五进”重点 | |
五进 | 安全宣传重点 |
进企业 | 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鼓励地方政府与企业共建共享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广泛开展“查找身边的隐患”活动,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走进企业开展舆论监督;定期举办“安全大讲堂”,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 |
进农村 | 将安全宣传纳入美丽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重点工作,完善农村安全宣传“四有”工作机制。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创建。在农村公共场所、乡村旅游片区、休闲农业“打卡地”等人群聚集地合理设置安全宣传橱窗,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安全教育科普站(室、所、点)。 |
进社区 | 将安全宣传纳入各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县、科普示范县(市、区)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评定工作,定期开展火灾、地震等群众性应急演练。推动安全体验场所建设,将安全元素充分融入社区公园、广场等。 |
进学校 | 将安全教育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普及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设立安全体验教室。 |
进家庭 | 将家庭安全宣传教育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中。组织发放《湖北省公众应急知识手册》等安全读本,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普及家庭安全常识。引导家庭储备简易应急物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面向家庭免费安装烟感报警装置、发放应急安全包和灭火器等。 |
38.完善市场参与机制。健全信用奖惩机制,推动在应急物资采购、物资运输、紧急征用、志愿捐助等方面建立诚信制度,强化信用管理。发展应急领域社会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推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安全培训等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急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完善财政、金融等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应急领域建设项目,拓宽应急投入渠道。探索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机制,试点推进应急费用补偿保险、巨灾保险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39.强化媒体舆论引导。制定突发事件舆情应对预案,健全联动机制,应急、宣传、网信、公安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协同开展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融媒体中心建设。利用大数据加强舆情的监测预警和深度研判。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应急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新闻发言人媒体应对能力培训,牢牢把握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和主导权。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强化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及时、主动、准确地向社会通报相关信息。
40.加强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社会共治共享应急制度,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发挥社会力量在人力、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优势,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现场救援、款物捐赠、物资发放、医疗救护、心理援助、灾后恢复重建、技术服务、安全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41.构建社会化监管体系。落实基层广大职工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初步建成人人参与安全监管的社会化监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处置工作机制,公开安全隐患举报电话,鼓励公民报告、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章违法行为。在电视、报纸、专栏上公布隐患排查情况、重点隐患整改情况、事故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推进应急管理网格化建设,积极推动应急管理网格与既有网格在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绩效、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对接,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网格化服务体系。
四、重点工程
(一)黄石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全灾种、大应急”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基础,以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为支点,系统谋划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的县(区)、乡镇(街道)布点,打造各有侧重、互为支点、就近储备、覆盖全域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在全市重点县(区)、乡镇(街道)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共享数据库,构建生产、采购、共享和储备一体化的体系。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黄石市智慧应急项目。立足承担市委、市政府应对重大事故灾害总指挥部任务,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湖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和《黄石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2022》全面落地实施,着力建设应急指挥中心和指挥调度系统,严格执行部、省相关建设标准,按照防灾与救灾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要求,充分整合优化现有资源,补齐业务短板,围绕源头治理、风险防控、应急处置,构建立足实战、业务全面,与应急管理部门职能紧密结合的一体化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争创省级“智慧应急”试点城市。“一盘棋”推动全市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力争2025年建成指挥中心通信保障系统、应急现场通信保障系统、可视化指挥调度系统、大屏显控系统、大厅扩音系统、应急广播系统、指挥大厅基础建设等。
感知网络建设。通过物联感知、卫星遥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等感知途径,依托应急通信网络、公共通信网络和低功耗广域网,接入交通、住建、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环保、供电等部门数据,以及湖北省综合应用平台构建全市全域覆盖的感知数据采集体系,实现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全方位、立体化、无盲区动态监测,为全市多维度分析风险信息提供数据源。
黄石市智慧消防建设项目。围绕黄石市智慧消防全市覆盖的建设目标,建设全市消防大数据平台、全市消防物联网平台及全市运维管理平台。实现公共消防、社区消防、楼宇消防管理和家庭消防服务等领域的综合应用、信息互通和协同,强化消防服务网络,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大消防管控机制改革,真正实现城市消防智能精细化管理,切实解决城市消防安全难点和盲点。
(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
危化品事故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托化工企业救援队建设市级危化品应急救援队。到“十四五”末,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大、中型且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建成符合标准要求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立足化工园区,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一企建队、多企协办、以需养队、资源共享”的区域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模式。
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扶持指导大冶有色矿山救援队、鄂东南区域矿山救护队等专业矿山救援队伍建设。
防汛抗旱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市、县、乡三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适配先进防汛抗旱技术装备。
地质灾害救援队伍建设。依托本市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地质大队),组建1个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支队。
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实现火灾高风险县级行政单位专业队伍全覆盖。
黄石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1个通信保障队伍、1个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包括信息采集类、信息传输类、现场指挥类、辅助设备等四大类装备。
(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程。编制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方案,推动设立市、县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做好普查工作。全面调查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重点开展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系列综合风险图和综合减灾能力图。修订主要灾区划,编制市、县二级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编制精细化全市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图,编制不同尺度的气象灾害危险性分布和风险评估分布图。强化普查结果的应用,按照“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尽快推动普查数据应用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实践。
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高发区域监测站点建设,在重点区域推进基于北斗及地基增强系统高精度定位技术,开展人口密集区和老旧房屋等承灾体的大范围高密度实时位移监测,实现建筑物倒塌的灾情快速获取和救援目标的有效识别;以抗滑桩、排水、挡土墙、削坡整形、格构护坡、防护网等治理措施为主要内容,推进地质灾害应急治理项目实施。加强全市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推进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整治、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强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设施和中小河流治理、中小型水库和其他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提高“防大汛、救大灾”能力。推进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县级行政单位,推进以水灭火管网、防火应急道路网、林火阻隔系统、专业扑火队营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消防部门协调推进消防通道、生命通道畅通项目。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结合我市区域和城乡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根据灾害特点、人口分布和城乡布局,统筹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将市、区中心级避难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同步实施。加强社区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4-6处,为受灾群众提供就近安置服务。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生活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五)应急科普教育提升工程
加快应急科普教育网络建设。拓展以互联网及现代化科技手段为基础的宣教平台,加强网站、场馆建设和移动客户端开发,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应急文化建设网络阵地。推动运用VR 技术、5D 裸眼秀等高科技元素,通过平面学习、影视教材、道具演练、游戏互动等形式,开展认知学习、感知学习、知识科普学习、动感互动体验、技能实训等应急救援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应急避险、逃生自救、居家安全、防震减灾、公共安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等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开展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疏散避险演练,制定方案、合理布点,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六)应急装备现代化提升工程
装备达标示范建设。开展应急救援装备三年达标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水平。落实《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围绕保障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需求,探索“产品+服务+保险”“产品+服务+融资租赁”等应用新模式,努力构建生产企业、用户、金融保险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多方共赢的新型市场生态体系,加快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应急装备工程化应用。
通信保障装备建设。按照“实战导向、分级建设、统一指挥”的原则,集信息采集、信息处理、指挥控制、通信保障、导航定位、警报控制等功能于一体,配备信息采集类装备、信息传输类装备、现场指挥类装备、配套保障类装备,建设应急通信保障服务体系,推动全市各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通信保障装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窄带数字集群终端、单兵图传终端、音视频布控球、执法记录仪、智能穿戴设备、卫星通信保障终端等信息采集类装备,卫星数据终端、同频自组网基站、便携式LTE 基站、背负式短波电台等信息传输类装备,便携式通信箱等现场指挥类装备,便携式发电机、智能电源箱、中继无人机等辅助设备。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满足应急状态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和无线应急通信等业务需要。
关键设备推广应用工程。加强人员搜索与物体定位产品、溢油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产品、矿难事故救援产品、特种设备应急产品、电力应急保障产品、高机动全地形应急救援装备、大流量排涝装备、多功能应急电源产品、便携机动救援装备、密闭空间排烟装备、生命探测装备、事故灾难医学救护关键装备、应急示位标、救生衣(艇、筏)以及智能无人应急救援装备的推广、配备及使用。支持基层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机构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应急通信包和应急管理智慧终端。配置防火车辆、通讯指挥器材、宿营及个人防护装备、森林灭火装备等基础装备;配备森林消防水灭火系统、水陆两栖森林消防车、无人机等特种灭火装备。
(七)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黄石市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结合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项目,统筹推动黄石市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功能覆盖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各类别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训练、演练,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综合训练楼、宿舍楼、食堂以及体能训练馆等主要建筑和设施设备。
建设航空应急救援临时起降点。在自然灾害频发区、森林火灾高风险地区、化工园区、交通要道沿线、综合商业体、医院、学校、3A 级以上旅游景点以及应急救援中心、应急物资储备库等场所建设或划设10个符合安全标准的直升机临时起降点。
(八)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工程
推进 “智慧矿山”建设工程,推广“机械开采”、“5G通讯技术”等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从源头上化解矿山开采风险。推进尾矿库综合治理,强化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原则,开展尾矿综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加强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组织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应急体系建设的报告,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全面落实应急管理的责任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
制定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资金保障政策,统筹安排应急管理必要经费。研究制定支持应急事业发展的政策性资金及金融支撑、税费减免、土地供应、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建立激励应急投资融资和多元化投入的政策制度,落实税收优惠、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措施。加大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装备物资保障、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应急从业者待遇保障制度,研究符合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职业特点的职业津贴、值班补贴等特殊保障政策。
(三)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机制,就规划内容、发展目标、建设项目及重大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及责任跟踪。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制度,丰富考核评估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科学应对、妥善解决。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考核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运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对工作实绩突出的要予以褒奖,对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切实发挥奖励表彰的激励导向作用和问责惩处的警醒督促作用。
解读《黄石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http://yjj.huangshi.gov.cn/xxgk/zc/zcjd/202206/t20220607_910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