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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结果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12-08 16:45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对2025年9月1日之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保留81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宣布14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对2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81件)

2.废止(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件)

3.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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