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对2025年9月1日之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保留81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宣布14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对2件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81件)
2.废止(失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4件)
3.修改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黄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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