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的函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全面实施我市安全发展战略,有效推进科技兴安、人才强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黄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库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主要包括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医药、化工、建筑、消防、交通运输、海事、农机、电力、电子、特种设备、职业卫生、安全工程等专业。
二、推荐条件
1、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热心安全生产工作,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洁;
3、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身体健康,能够参加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活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教授及教授级高工不受此年龄限制)。
三、推荐程序
凡符合上述专业和条件的人才都可推荐,填写《黄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经本人签署姓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对推荐的专家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后报市安委会批准颁发聘书。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建管委、经信委、卫计委、交运局、质监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供电公司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安委办,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此项工作将列为市安委会年终考核内容。
2、专家库现任专家(含退休)需填写《黄石市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登记表》(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经市安委办审核合格后予以续聘。
3、各单位要严格把好审核关,并对真实性负责。上述表格可在http://www.hssafety.gov.cn下载,请各单位于2014年5月10日前,将《推荐表》和《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市安全技术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余佳 联系电话(传真): 6220308
邮箱: 1695872905@qq.com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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