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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安监[2014]47号:市安监局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尾矿库安全度汛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4 08:05   来源: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黄安监[2014]47号

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全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尾矿库

安全度汛督查工作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安监局,国土局(分局),各矿山企业:

2014年7月16日,市防汛指挥部通报了《关于阳新县龙港镇燕窝大山塘遭遇“7.5”大暴雨溃坝事件》,为了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我市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尾矿库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市安监局与市国土局联合对全市矿山地质灾害及尾矿库汛期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汛度汛措施。一是各矿山及尾矿库企业要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及尾矿库防汛度汛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地方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完善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防汛度汛安全责任制;二是各县(市)区安监、国土部门要认真督促矿山企业编制和落实度汛方案,督促尾矿库企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下游人员撤离方案;三是落实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器材和资金;四是各尾矿库要认真做好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放矿和堆积子坝,汛期排洪设施入水口开启高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二、深入开展地质灾害及尾矿库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安监、国土部门要认真督促矿山及尾矿库企业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在汛期内,要认真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尾矿库安全隐患巡查和排查,重点检查:一是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明确监测责任单位、监测人,是否编制防灾应急预案、疏散路线图和设立了警示标志,是否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情况。二是检查露天矿山边坡、排土场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设置了截洪沟和挡土墙,防止滑坡、坍塌和泥石流的发生;三是检查地下矿山周边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是否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和“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开展井下防治水工作;四是检查矿山是否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是否存在越层越界等违法行为;五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矿长下井带班制度,是否明确各作业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作业现场安全;六是检查尾矿库的干滩长度、安全超高、调洪库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七是检查尾矿库库区范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隐患,尾矿库防汛度汛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大冶市、阳新县安监、国土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工作力度,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运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违法建设及尾矿堆存超过设计最终高程的尾矿库,涉嫌越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停止向尾矿库排放尾砂,对非法运营的尾矿库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违法违规开采的,要及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查处,不仅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

四、切实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各矿山及尾矿库企业要认真吸取阳新县龙港镇燕窝大山塘由于防汛值班值守人员落实不到位,没有开展巡查工作,造成“7.5”大暴雨溃坝事件教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检查巡查制度,特别是大冶市、阳新县要加强对地质灾害、无主尾矿库的检查巡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严格落实汛期信息报送制度,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市安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将对汛期值班值守情况进行检查。

请各地安监、国土部门及各矿山企业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及尾矿库汛期安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开展度汛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于8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安监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将对汛期安全度汛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中,凡发现对本通知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危害和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01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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