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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应急办〔2019〕2号关于印发《市应急局学习宣传贯彻 <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15:10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黄应急办〔20192

关于印发《市应急局学习宣传贯彻

<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支队):

《市应急局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工作方案》(见附件)已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市应急局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工作方案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附件:

 

市应急局学习宣传贯彻《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

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湖北 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抓好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制工作落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充分认识《细则》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干部责任落实。

二、组织领导

市应急局成立《细则》宣传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黄石市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根据《细则》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黄石市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责任科室:综合科)

(二)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在《黄石日报》“黄石应急管理”专栏刊发《细则》及相关解读,切实做好媒体主流宣传。(责任科室:法规科)

(三)局党组集中学习。组织局党组进行集中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细则》及其解读的重要内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责任科室:政工科)

(四)局机关网站专题宣传。在局门户网站全文刊登《细则》原文及解读,扩大宣传面、知晓度。(责任科室:办公室)

(五)转发省厅有关文件。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通知》(鄂安办〔2019〕11号),推动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开展《细则》学习宣传。(责任科室:法规科)

(六)落实《细则》具体工作。

1、推动落实制度。按照《细则》要求,明确由担任本级党委常委的政府领导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政府领导干部的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述职报告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及考核结果公开制等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责任科室:综合科)

2、强化干部考核考察。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督查督办重点事项,纳入考核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将巡查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使用的重要参考,将考核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评定挂钩,在考察干部拟任人选以及评优推先时,应当考察其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责任科室:政工科)

3、从严监管执法。严格落实《细则》中有关事故调查、应急救援、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等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相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责任科室:各科室按工作职责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重要性,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

(二)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各科室要认真落实《细则》各项要求,切实推动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党政领导责任制考核考察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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