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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2 17:38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港园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别是李克强总理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大对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做好我市“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森林防灭火工作。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领导责任制,做到“四个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各地要根据清明节前后的天气情况和民俗特点,突出辖区管控重点,提前谋划部署,要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和侥幸、观望心理,把各项工作抓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各地要因地制宜,因险设防,大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倡导市民用电子灯代替传统香烛、用送鲜花代替烧纸钱等方式文明祭祀。根据辖区民俗特点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通过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送手机短信及“村村通”广播宣传等手段,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理,防范火灾发生各地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用火特点,采取教育引导、集中焚烧、专人管理等严控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加强监管力度,重点林区道路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巡护人员要着装规范上岗到位,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重点人群盯紧看牢,关键时段管控到位,切实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对失火行为的责任人要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扑救力量,确保应急处置各地要真正做到“从严从细抓防范,小题大做抓救火”,立足于扑大火,打恶仗。专业队伍要齐装满员、集中食宿、随时待命;乡镇的半专业队伍要靠前布防,集结待命,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能重兵投入、快速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目标,要把森林火灾扑救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施救的理念,坚决做好扑火队员自身安全防护。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地区森林火情动态,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按火灾报告制度归口报告。凡因值班带班人员责任不落实,迟报、漏报、瞒报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到位。各地要抓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检查,专门组织力量,深入山头、路口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和监管,特别要对墓区、山间路口的严防死守责任进行检查,主要查找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要迅速进入挂靠乡镇并督促抓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请各地、各成员单位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分别于4月8日、5月8日前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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