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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10:58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

责任保险强制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有关保险公司: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为加快推进我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安责险强制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责险的主体责任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是推进本地区安责险工作的责任主体,企业是落实本企业安责险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地应急管理局要尽快摸清本辖区高危行业企业底数,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主办科室、工作措施、时间进度;要将事故预防作为推进安责险项目的重点工作之一,加强指导和监督;要督促安责险承保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履行保险责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要加强宣传,督促企业切实履行本企业安责险工作推进主体责任,逐步形成积极主动投保的氛围。各级应急管理局、各保险机构要引导企业将投保其他与安责险属性相同的险种向投保安责险转换,避免额外增加企业负担。

二、严格落实事故预防服务的各项措施

(一)明确事故预防服务内容。承保机构应在合同,或以合同附件形式中明确相关事故预防服务的内容,保险机构应制定事故预防服务年度计划, 切实履行服务职责,并于每年 1 月底前报市应急管理局。企业应积极配合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安全技术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对于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保险机构应留档备查并同时报告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拒不整改重大隐患的企业, 保险机构可在下一投保年度上浮保险费率。

(二)强化事故预防工作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保险机构应制定或委托有资质的安全技术机构制定详细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实施方案,组建现场服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专业对口,具备事故预防服务经验,原则上应选择市州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公布的专家库专家。保险机构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事故预防技术机构实施预防服务工作。二是开展“线下”服务。保险机构应根市局明确的年度工作重点开展以“线下”服务为主的预防服务工作,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其他有关事故预防工作等。三是明确工作重点。重点检查主要生产、辅助设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场所,重大危险源以及其他应当检查的场所。对于上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累计造成 3 人(含)以上重伤或者安责险索赔案件超过 2 宗或者安责险赔付率超过100%或者被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的企业,保险机构每年应对其重点开展全面的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四是加强档案管理。保险机构应按照要求加强档案管理并接受应急管理部门的抽查、检查,可以统一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评估并保存相关服务档案。

(三)加强事故预防工作资金保障。保险机构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企业实缴保费一定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提取费用用于安责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并依照“足额提取、专款专用、政府监督、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返还企业,不得列支以参观、考察、调研、培训等为名,行旅游、休闲娱乐为实的项目。事故预防费当年提取,次年 1 月底前用完,不结余不转存,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险机构可以统一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事故预防费集中管理使用,并建立使用台账,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四)强化检查考核。保险机构每年应当对事故预防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实施情况、服务效果、投保单位满意度、服务费用支出情况、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投诉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年度评估报告应于次年1月底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加强日常检查抽查,对预防服务不到位的举报及信访线索开展调查,违法违规情况将抄送相关主管部门,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市应急管理局每年对保险机构的事故预防工作组织社会调查、考核评价,并向社会公开调查、评价结果。相关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方面的依据。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保险机构,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约谈、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等方式进行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强化行政执法。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安责险强制推进的规定,将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强制投保安责险作为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对违法行为严格立案查处。

三、充分发挥安责险信息平台作用

湖北省安责险信息管理平台是对安责险投保、理赔及事故预防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的综合平台,对事故预防相关业务数据、制度标准、服务档案进行采集、整理和存储,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及费用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估,可供行业主管部门、保险机构、企业、安全技术机构等不同类型的用户对相关信息进行共享和查询。该平台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上线运行。登录网址:https://hbazx.eupup.com:81。保险机构应按照要求将2021 年度业务数据补录到信息平台;新承保的企业,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信息平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本地区高危行业企业及保险机构及时启用信息平台并录入相关信息。信息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

联系人:李栋 伍永超

联系电话:0714-6354699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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