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大冶市大垴山金矿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兹有大冶市大垴山金矿,2023年10月21日发生一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鄂应急办〔2022〕6号)的有关规定,决定撤销大冶市大垴山金矿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按有关规定,被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自被撤销标准化等级之日起满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定级。
特此公告。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