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防汛抢险急需
技术装备揭榜攻关的通知
应急厅函〔2021〕1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提升我国防汛抢险应急处置核心能力,围绕“巡堤查险、决口封堵”实战需求,汇聚社会资源集中攻关,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面向社会开展防汛抢险急需技术装备揭榜攻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攻关目标
聚焦堤防险情巡查、决口溃堤封堵,开展重大技术装备揭榜攻关,实现水、陆、空三位一体、协同配合的堤防隐患快速巡查装备体系,以及决口溃堤封堵处置成套技术和装备体系,为防汛抢险提供有力核心技术装备保障。
二、攻关任务
此次揭榜攻关共有6个攻关研发项目。堤防险情巡查方面包括车载巡查装备、巡堤查险机器狗、空中巡查装备;堤防决口封堵抢险方面包括基于流体力学的溃口封堵关键技术装备、远程智能控制的堤防溃口打桩技术装备、基于水上作业平台的溃口植桩封堵装备。详见《防汛抢险急需技术装备揭榜攻关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一)资格要求。从事防汛抢险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融合应用、支撑服务等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
(二)组队要求。根据攻关任务,至少由科研院所、装备制造企业、装备用户或防汛抢险实战单位等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牵头单位由联合体自主协商确定。
(三)权责划分。鼓励自有科研经费的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企事业单位、公益基金会等单位牵头揭榜组织申报。牵头单位要与成员单位明确知识产权等相关权责划分,在申报书中专项说明。
(四)鼓励政策。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将支持鼓励优势单位申报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项目,为装备实战测试创造条件。攻关成果产出经实战检验和验收合格后,争取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防汛抢险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等鼓励政策。
四、步骤安排
(一)申请揭榜。联合体牵头单位登录“急需技术装备揭榜攻关申报系统”(http://eeh.emerinfo.cn),在线填写申报书(附件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
(二)评审遴选。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各申请单位的基础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潜力、产品指标等因素,择优确定并公布揭榜联合体名单。
(三)任务实施。揭榜联合体按照要求开展集中攻关工作,攻关时限为2022年底。期间,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持续跟踪创新及应用进展。揭榜联合体完成攻关任务后,可通过“急需技术装备揭榜攻关申报系统”申请评价。
(四)发布成果。基于揭榜任务和预期目标,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组织专家开展评价并适时公布评估结果。
五、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一)政策咨询。
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 张 明 010-83933679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 杨新星 010-83933641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关 湃 010-68205587
科学技术部社会发展科技司 马 强 010-58881435
(二)技术支撑。
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 赵启涵 18560498276
应急管理部通信信息中心 柴瀚镛 18518688970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