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监办函(2018)10号
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
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拟定于10月份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主要内容为:化工安全仪表、生产工艺装置、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仓库、罐区、装卸区和加油站等现场检查要点与实务,应急管理与岗位处置基本知识,解读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最新规定文件。培训采取“现场课堂化、执法模拟化”和“课堂互动+作业点评”的方式,以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业务能力。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县(市、区)、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人员。分2期,10天/期。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分为二期举办,第一期:10月16日至25日(16号下午报到),第二期:10月28日至11月6日(28号下午报到)。
第一期地点:宜昌五峰国际大酒店,联系人:李艳(13986826425)。
第二期地点: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曾玉华(15337131555)。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安监局认真组织培训报名和相关协调工作,并于10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时前将参训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59200173@qq.com。
(二)本次培训班由省宣教中心具体承办,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安监局统一支付(非培训人员费用自理)。参训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换洗衣物及笔记本电脑。
省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系人:刘欢、潘恒(027-87368240)。
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培训联系人:何鹏(13407196516),曹菁(13667212709),027-67120957。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