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移动门户 | 地图导航 | 无障碍阅读
当前位置:首页 > 应急动态 > 业务栏目

鄂安监办函(2018)10号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 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9 09:49   来源:湖北省安监局   

鄂安监办函(2018)10号

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

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监局:

根据省安监局2018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拟定于10月份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主要内容为:化工安全仪表、生产工艺装置、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仓库、罐区、装卸区和加油站等现场检查要点与实务,应急管理与岗位处置基本知识,解读危化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最新规定文件。培训采取“现场课堂化、执法模拟化”和“课堂互动+作业点评”的方式,以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业务能力。具体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县(市、区)、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监管人员。分2期,10天/期。培训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分为二期举办,第一期:10月16日至25日(16号下午报到),第二期:10月28日至11月6日(28号下午报到)。

第一期地点:宜昌五峰国际大酒店,联系人:李艳(13986826425)。

第二期地点: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技术培训中心,联系人:曾玉华(15337131555)。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州安监局认真组织培训报名和相关协调工作,并于10月8日(星期一)上午10时前将参训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59200173@qq.com。

(二)本次培训班由省宣教中心具体承办,培训费、食宿费由省安监局统一支付(非培训人员费用自理)。参训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换洗衣物及笔记本电脑。

省安监局监管三处联系人:刘欢、潘恒(027-87368240)。

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培训联系人:何鹏(13407196516),曹菁(13667212709),027-67120957。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附件:

版权所有◎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鄂ICP备05026187号 鄂公网安备42020402000046 网站标识码:4202000029
应急值守电话:0714-6368589 主办单位: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网站地图
联系方式:0714-6359512 地址:黄石市广州路36号 森林防灭火电话:65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