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各地遵照执行。
黄石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年5月1日
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持续提升综合防控能力,现就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突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新港园区要以乡镇(街道)、重点村(社区)为单位,定期举办森林防灭火知识培训班,普及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避险等知识。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运用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巡回宣讲森林防灭火知识,加大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指导村委会(社区)将森林防灭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规范祭祀用火用鞭。加强农业、林区、景区等区域用火宣传。各镇(街道)、村(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林区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及其他重要设施、进山路口、各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设置防火标识、宣传牌、固定语音提示杆等设施。
二、严格火源管控。各县(市、区)、新港园区要在高森林火险期前依法发布本辖区森林防火戒严令,划定禁火区域和禁火时间,必要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林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制定野外用火管理规范,严格落实野外用火审批,推动防火责任落实;在持续高火险天气等特殊时段,重点林区主要路口应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进山入林人员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及其它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进行集中登记保管。落实重点区域人群管控,建立森林防火特殊人员管理台账。要加强基层巡护力量建设,完善考核评估制度。高火险时段,要组织基层巡护力量加密对林缘结合部、祭祀场所等易引发火情部位的巡护频次,加大邻村交叉巡查力度,提升野外火源管控成效。
三、加大隐患排查。林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属地政府定期组织清理重点林缘部位可燃物,开展“五边三库”(林边、路边、田边、屋边、坟边、油库、炸药库、化学品仓库)杂草杂灌清除,兼顾旅游景区、登山步道等重要部位的杂草和芭茅清理。危险区域清理宽度要达到20米,公路两边清理宽度达到5米,集中墓地与林缘周围清理宽度达到7米。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管防火安全”要求,开展本行业本领域的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林业经营主体要履行主体责任,负责做好经营区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各基层单位要对集中墓地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不少于:一桶水、一个铁桶、一个拖把、一个瓢子、一把镰刀、一个宣传警示牌。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协助属地对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祭祀场所、重要输配电线路设施、公路沿线、县区毗邻区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四、推进设施建设。林业、应急部门要根据森林资源分布、地形地貌、林相特点、火灾多发区域等因素,完善视频监控平台布局,构建超短波、卫星等多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应急通信网络,提升感知和救援能力。林业主管部门加大林区蓄水设施、防火通道、应急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结合的林火阻隔系统,长度和宽度达到国家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标准。优先加强无水、无路、无网、特殊地形等区域救援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大力推进村级集中公墓建设,鼓励对集中墓地与林缘区域修建硬化道路。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应征求水利、应急、交通等相关部门意见。
五、强化队伍建设。各地要进一步建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提升森林火灾处置能力。按照市本级不少于45人、大冶市不少于45人、阳新县不少于60人规模建设专业队伍;其他城区、新港园区按照不少于15人、重点涉林乡镇(街道)不少于30人、森林经营管理单位不少于20人、重点村(社区)不少于10人的规模建设森林防火半专业队。加强专业队与民兵组织的协同训练,满足应急救援需要。完善救援力量值班值守、现地勘察、应急处置等制度机制,按照不同火情场景研究不同的战法、力量和装备配置,实行“挂图作战”。定期开展实兵灭火演练和比武竞赛活动,增强队伍实战能力。
六、加强装备建设。按照务实、节约、管用的原则,结合地形、火情特点,加强专兼职扑火队伍的装备配置,积极使用新技术、新装备。专业队伍每个战斗小组应配备不少于森林消防车1辆、侦察无人机1架、专业无人机2架、森林消防水泵2台等装备;半专业队伍应配备不少于森林消防水泵2台、风力灭火机4台等装备;重点村应配备不少于风力灭火机4台、割灌机2台等装备;一般村应配备不少于风力灭火机2台、割灌机1台等装备。林业、应急等部门要建立森林防灭火装备共享共用机制、建立健全装备维护保养机制,提高装备的使用效率。拓展无人机在森林防灭火中的应用,研究农用无人机与专业无人机协同处置的办法。
七、完善响应机制。建立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联合会商机制,防火紧要期实行联合值班,及时发布火险预警提示、会商研判火情处置。加强森林火情监测,利用应急、林业、生态环境、气象、电力、铁塔等部门已建成的视频监控点位,结合卫星热点、地面巡查、群众举报等手段,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响应。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高危时段要靠前驻防、携装巡护。毗邻区域要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确保第一时间有力量处置。严格按照《黄石市森林火灾扑救响应处置工作规程(试行)》和扑救森林火灾“十个严禁”的要求,加强森林火灾的现场处置。
八、落实群防群控。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级领导包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护林员包山头地块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市、县、镇、村、护林员”层层包保、分片包干的网格化管理制度。县(市、区)、新港园区对镇(街道)、镇(街道)对村(社区)要制定森林防灭火奖惩办法,调动各级抓好森林防灭火的积极性,压实工作责任。在森林防火紧要期,市、县(市、区)林长制责任单位要安排力量下沉一线,镇(街道)、村(社区)要建立群防群控机制,动员镇(街道)机关党员、干部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村组要发动党员干部、驻村工作队及其他志愿者参与卡点值守和防火宣传,挨户走访签订《森林防火告知书》和《保证书》。要对区域内的山场、路口以及其他重要目标,落实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要严格督促护林员开展日常巡查,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九、严肃责任追究。市森防办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重新修订《黄石市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林业、公安部门要建立完善协作机制,火情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照工作职责介入调查,加强行刑衔接,加大森林火案查处打击力度。森林火灾发生后,林业部门要在火灾扑灭后三天内出具调查报告;公安机关要按照属地原则,严格履行“四主责”(即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的工作职责,对重点案件要组织专班,快速侦办火灾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倒查。坚决做到每一起火灾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案件查处结果和责任追究情况要及时报同级森防办备案,并由森防办向社会通报。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各地和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开展火灾预警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工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火灾预防,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指导督促县(市、区)、新港园区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做好火情早期处置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将基础设施、队伍建设、装备维护等防灭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车辆管理部门要将防灭火专用车辆纳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管理,依法依规享受应急车辆相关政策。
http://yjj.huangshi.gov.cn/xxgk/zc/zcjd/202505/t20250514_1221861.html
《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办法(审议稿)》的起草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