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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无人机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护航低空经济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2026-04-13 15:23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为规范低空飞行活动,筑牢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防线,近日,黄石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黄石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分类管理、协同监管为核心,构建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全力保障低空飞行安全有序,助推全市低空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办法》明确,将民用无人机按性能划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五类,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同时,清晰界定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管理合力。

根据规定,无人机所有者必须依法完成实名登记,无人机转让、毁损、灭失时需及时变更或注销登记信息。《办法》严格规范飞行申报、操控行为、空域使用等关键环节,划定适飞空域与临时管制空域,明确工业巡检、物流配送、应急救援、消费娱乐等专属空域,并列明违规飞行禁止行为。此外,对责任保险投保、反制设备规范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处置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为无人机飞行活动划定清晰边界。

此次《办法》的出台,是黄石市落实国家低空安全管理要求、回应社会安全关切的重要举措。此举既有效防范 “黑飞”“乱飞” 等风险,又通过科学划设空域、简化备案流程,为无人机在农业植保、物流配送、文旅体验等领域的合规应用提供保障,为黄石培育低空经济新质生产力、打造区域性低空经济发展高地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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