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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安监局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3 16:52   来源: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6年  第3号

黄石市安监局 “双随机、一公开”

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公告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鄂安监发〔201653号)的规定,黄石市安监局定于20169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山口铜矿

武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冶铁矿

黄石成美建材有限公司(采石车间)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

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黄石市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贸企业

黄石沪士电子有限公司

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罗桥分公司

大冶市新冶特钢有限责任公司

二、检查时间

20169282016930

三、检查内容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一是露天矿山部分。依据《湖北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十条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爆破安全规程》等规定检查:

1.是否有设计并按设计组织生产建设。

2.是否配备(聘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3. 开采境界与公路、铁路、电力等重要设施是否达到法定安全距离;采石场矿界300m范围内是否存在露天矿山、生产生活设施。

4.现场是否采用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台阶(分层)高度、台阶坡面角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5.终了边坡、边坡角等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是否建立并执行边坡检查管理制度;现场是否存在明显崩塌、滑坡征兆的边坡但未实施监测和治理。

    6.是否按设计采取中深孔爆破;是否采用湿式凿岩或干式凿岩但未安装捕尘装置;是否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7.是否实施机械铲装作业;运输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8.排土场是否按设计建设;排土作业是够按设计与规范进行。

    9.防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0.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实到位。

11.是否录入“两化”系统,并按要求填报。

12.职工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13.是否与具备资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护协议。

14.是否与具备资质的爆破单位签订爆破协议。

二是地下矿山部分。依据《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十条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规定检查:

1、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是否制定防高空坠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学习。

3、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开展,并严格考核。

4、事故后是否隐患大排查,隐患是否整改到位。

5、是否存在图纸造假、图实不符、超层越界开采;

    6、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7
、是否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安全可靠;
    8
、是否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9
、防排水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水害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

10、是否建立和执行顶板管理制度、采空区安全管理制度;
    11
、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2
、供电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规范,井下一级负荷是否实现双回路电源或有备用电源;
    13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14
、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实到位。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检查:

1、人员和资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两化”系统运行状况;

4、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5、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三)工贸企业

    依据《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检查: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配备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及安全投入情况;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和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以及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5、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和佩戴使用情况;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6、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两化”系统运行和实施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以及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7、高风险工艺、高风险设备、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物品的分级监管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8、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的安全管理状况;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管理等情况。

    冶金企业:除检查上述8项内容以外,按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6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6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要求,重点检查煤气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内容有:

1)煤气监测、监控情况。主要包括高炉风口、炉身、炉顶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设置固定式煤气检测报警仪、安全警示牌及通风换气情况;

2)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主要包括煤气放散装置、管道阀门、煤气柜、管线监控等安全设备设施的配置、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3)煤气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环节防止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制订及落实情况;

4)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情况。主要包括预防煤气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监护人员,专业人员施救必须受过应急技能培训,重点防止施救不当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5)冶金煤气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冶金煤气作业及相关人员应熟练掌握煤气作业风险、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现场煤气检测与监控、防护装备使用与维护、煤气事故处置与救援等知识,确保煤气作业人员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6)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情况,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及维修保养情况。现场操作人员必须配备正压空气呼吸器具和一氧化碳报警仪

四、检查要求

(一)被检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自查,积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二)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检查和权限,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不得索取、收取被检查企业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三)检查完成后,检查结果于检查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黄石市安监局官网和“两化”系统平台进行公告。

(四)相关人员如发现执法监察人员在检查活动中有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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