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黄安办[2017]26号
市安办关于切实做好汛期
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铜绿山铜铁矿“3·12”尾矿库局部溃坝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汛期和“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落实
近期,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少数地区和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安全风险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监管工作缺失等突出问题。目前,汛期将至,据预测,2017年我国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区域性暴雨洪水可能重发,登陆和影响我国的台风可能偏强,防汛防台风形势严峻,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大员”上阵,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要认真分析排查这期间安全生产面临的安全风险隐患,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管控措施,把各级领导责任抓实,把各级监管责任抓实,把各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抓实,以层层责任压实,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狠抓落实
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是汛期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一定要盯牢防死。一是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受洪灾威胁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落实防范措施。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二是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和隐患整改。因气候等原因不能操作的,坚决停止操作。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三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特别要落实对塔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四是督促尾矿库、排土场等企业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坚决彻底整改。五是督促其他各类企业针对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汛期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种隐患。六是加强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对铁路沿线存在发生泥石流、崩塌落石等危险的重点地段和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加大巡查和监测监控力度。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要立即阻止车辆通行,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质监、电力等部门,要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力度,严防事故发生。
三、突出交通运输安全狠抓落实
要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出行密集的特点,加强交通、旅游、大型活动场所等行业部位的安全监管。强化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辆船舶以及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要严肃查纠带病车辆上路、无牌无证、农用车非法载客、客货混装以及“三超”(超限、超载、超速)“三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要组织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的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要控制好高峰时段游人总量,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加强对各类商场、娱乐厅、车站、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大型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妥善制定并严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督促油气输送管道等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确保安全运营。严查危险化学品车辆非法运输、违规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突出强化应急联动狠抓落实
要切实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要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特别时期”保证齐装满员,确保拉得出、用得上。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灾情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市安委会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立即行动,在“五一”节日前组织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
请各地、市直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市安委会9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于5月10日前,将“五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及落实情况报送市安办。
联系人:戈秋波,电话:6359512,传真:6368618;
邮 箱:hssafety@126.com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