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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4-12 15:57   来源: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市安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安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办法><黄石市安全生产“双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黄办发[2018]12)、《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边界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38)等安全生产方面的制度文件,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以县(市)区委政府名义出台了各地安全生产改革实施意见。市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工作的通知》(黄安[2018]4号),对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改革任务。市安监局(市安委办)拟定了2018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从严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考核。2018年度已完成21项改革任务。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工作

1、制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要求,制定2018年度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复的《市安监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计划》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全年对32家重点监管企业实施执法检查214家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86份,执法检查覆盖率100%;直接行政处罚案件5起,罚款12.3万元;委托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行政处罚案件33起,罚款105.93万元。  

2、组织全市安监干部执法培训。6月7日-8日,科室组织全市各级安监干部120余名在市委党校进行行政执法业务能力培训,邀请省市各级专家分别就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等进行专题授课培训,提升全市安监系统执法能力,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良好氛围;

3、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根据市编办关于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项,推动各业务科室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抽查事项全覆盖,并将抽查内容及信息及时录入编办“双随机”检查平台。

4、组织召开案审会听证会。全年共组织召开3次案审会,3次听证会,分别对2016年“11·24”湖南颐丰防腐工程一般高坠事故、2017年“3·12”大冶有色铜绿较大溃坝事故、2017年“10·14”江阴南华一般坍塌事故等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组织召开案审会,并根据当事人申请,分别组织召开听证会,保障当事人听证权利。开展执法文书监督抽查。截止至12月份,共对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及乡镇街办等执法案卷30余份,执法文书110余份开展抽查检查,印发《关于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检查情况的通报》,督促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执法人员进一步强化规范意识,规范文书制作,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同时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系统试用工作。

5、开展案卷评审工作。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要求,向市法制办报送1卷行政许可、1卷行政处罚案卷参加省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同时抽调大冶市安监局、阳新县安监局案卷参加省厅评审。

6、组织做好行政执法人员换证工作。2018年度,我局有3位新进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全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换证工作,3名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考试并领取行政执法证件。

7、组织召开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会议。11月30日,组织召开全市安监局长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对于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局长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分别发言,并对2019年执法工作作出发言表态。局主要负责人对行政执法工作作出明确要求。

8、配合完成行政复议相关工作。全年共有2起行政复议案件,分别是市法制办受理的2016年“11·24”湖南颐丰防腐工程一般高坠事故案和省安监局受理的2017年“10·14”江阴南华一般坍塌事故案,市法制办对于“11·24”湖南颐丰防腐工程一般高坠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当的复议决定,我局根据其复议决定重新提出法律适用意见并提交案审会,案件承办科室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经与“10·14”江阴南华一般坍塌事故案件当事人沟通协调,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三)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工作

1、组织召开2017年“3·12”大冶有色铜绿山尾矿库较大溃坝事故新闻通报会。4月初,在市政府新闻会议室,组织召开大冶有色铜绿山矿尾矿库“3·12”较大溃坝事故新闻通报会,会上向各级新闻媒体及公众通报了“3·12”较大事故情况及调查情况。

2、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市安委会的名义印发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同时“6·16”安全生产月咨询日督查活动。6月15日,组织安排7个督查组到各县(市)区督查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并向各县(市)区发放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宣教挂图》、《新版安全生产法宣传折页》、《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8版)》、《坚守安全红线》、《安全生产的行动纲领》等宣传资料1000余册。构建安全生产宣传平台。积极与电视台、黄石日报等媒体合作,投入资金32万元进行主题宣传,开设“安全黄石”等安全生产宣传专栏,利用各类媒体和党报阅报栏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

3、开展知识竞赛和制作警示教育片。投入资金与黄石电视台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宣传效果。联合市总工会,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全市参加单位245家,参赛人数15497人,总分656260分。

4、集中举行“12·4”宪法宣传日咨询日活动。12月4日当天在市文化宫广场集中举行宪法宣传日咨询日活动,局机关各科室均有职工共同参加,咨询日当天共计发放各类法律读本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法律问题30余次,大力宣传《宪法》《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四)有力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和普法工作

1、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加市信用办组织的全市信用信息新闻发布会,在局网站“安全信用”专栏上按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双公示”。结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印发《黄石市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全面树立守信奖励,失信惩戒的良好信用氛围,组织签订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110份,营造安全生产行业良好信用氛围。

2、开“七五”普法工作。根据市普法办关于“七五”普法工作总体部署,印发《市安监局“七五”普法工作方案》,制定安监局普法工作要点,全面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提升执法人员法制素养,推进依法行政。

3、组织普法学习。按照市普法办有关学法用法工作要求,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纸化”学法活动和领导干部在线学习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逐步提升。

4、加强依法行政,发挥法律顾问咨询参与作用。全面加强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购买服务合同、执法案件、案件审理、听证、复议、诉讼等方面,要求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提供法律支撑,严格把关,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必依。

(五)积极做好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工作

1、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各类信访维稳工作。每年,我局将信访情况梳理,并一一列表登记,逐项进行督办,并对突出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1—12月份,共收各类信访件22件,已办结21件,按期办结率95%。信访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6%。

2、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公开。我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个科室(所、支队)负责人任成员。同时突出重点,公开重要事项,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加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务求实效,印制了办事指南等,工作人员佩戴胸卡、摆放桌牌,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来我局办事的群众,除了在网络上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外,我局还利用其他形式和媒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安监信息政务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法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屡禁不止;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仍未杜绝;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监管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强化责任考核,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平稳的环境。

黄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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