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竖井提升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服务的采购
公 告
为深刻吸取非煤矿山坠罐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地下矿山竖井提升系统重大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规范提升系统设计、检测、运维全流程管理,全面提升我市非煤矿山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就非煤矿山竖井提升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服务开展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非煤矿山竖井提升系统安全专项评估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对全市8家非煤矿山包括但不限于27套竖井提升系统开展全覆盖安全专项评估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提升系统各类安全隐患,规范设备设计、日常检测、运维管理流程,补齐安全管理短板,健全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防范遏制坠罐、断绳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评估工作全部完成、成果报告验收合格之日止,整体项目成果于202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并通过评审。
(四)采购方式:综合询价、择优遴选,结合供应商资质实力、服务方案、报价合理性、履约能力等开展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服务单位。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18.09万元,包含技术服务、现场设备检查、隐患排查、资料核查、报告编制、专项安全培训、成果验收、税费等项目全部相关费用。
二、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主体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矿山设备检测或安全评价资质,具备开展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资质和服务能力。
(二)通用合规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规定,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三)信用查询要求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核心评估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核心评估内容
(1)提升系统设计复核。全面核查各矿山竖井提升系统全套安全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审批备案手续,严查无审批施工、私自改造设备系统等违规行为;逐一核对提升机、钢丝绳、罐笼、制动系统、防坠装置、过卷保护装置等核心设备参数与设计文件一致性;排查淘汰设备、无安全标志设备使用情况,重点校核各类关键安全装置的设计合理性与运行可靠性。
(2)第三方检测报告真实性核查。调取各矿山近两年来全部法定检测资料,严格核查检测周期、检测项目、检测流程的合规性;核验第三方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人员执业资质、检测设备及执行标准的有效性;结合现场实测数据开展比对核验,严厉排查虚假检测、数据造假、套用检测报告、漏检缺检等违规问题。
(3)现场实体隐患全面排查。对提升机房、井口、井筒、井底等关键区域设备设施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检查制动系统、各类安全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双控系统是否存在屏蔽、短接等违规操作;排查提升钢丝绳磨损、锈蚀、变形情况,核查绳头固定工艺、钢丝绳报废更换台账;全面检查罐笼、防坠器、缓冲装置、罐道、信号通讯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安全回路的完好性、灵敏性及运行可靠性。
(4)企业日常维保管理核查。核查企业提升设备维保管理制度、日常点检标准、设备检修台账、备件管理体系建立及落实情况;核对日检、周检、月检工作执行记录及隐患闭环整改资料;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实操培训、坠罐断绳应急演练开展情况;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规范外包维保、现场值班、在线监控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二)服务总体要求
(1)隐患清零管控。坚持资料核查与现场勘查相结合、定性研判与定量检查相结合,为每家矿山、每套提升系统建立专属安全台账和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台账式销号,全面排查消除各类安全盲区、风险隐患。
(2)规范检测秩序。聚焦第三方检测乱象,针对性整治虚假检测、数据不实等问题,倒逼检测机构依规开展检测工作,筑牢矿山设备检测安全防线。
(3)压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完善设备维保、日常巡检、安全培训、应急处置全链条管理体系,推动矿山安全管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源头治理转变。
(4)提升本质安全。针对老旧设备、薄弱环节建立整改台账,对重大隐患及时告知主管单位,补齐企业安全管理短板,全面提升竖井提升系统本质安全水平,严防较大及以上坠罐、断绳生产安全事故。
(5)按期交付成果。完成全市8家非煤矿山包括但不限于27套竖井提升系统全覆盖专项评估工作,严格落实应评尽评、全覆盖无遗漏工作要求,梳理汇总问题隐患、形成整改建议、编制专项评估总报告,经专家评审完善后,于2026年10月底前正式提交完整成果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资料要求
供应商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1份(含全套响应资料),同时附电子版资料(存储于U盘),所有资料统一装入文件袋密封,并按要求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响应文件需包含:正式报价表、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采购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格式自拟)。供应商报价为含税包干总价,需包含项目实施全过程所有费用,未单独列明的配套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内。
(二)递交截至时间
2026年8月17日17时00分(逾期送达、未密封、资料不全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一律拒收)。
(三)递交地点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313办公室(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36号)
五、其他事项
(1)供应商需对所提交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2)采购人将根据供应商资质、服务方案、技术实力、报价合理性、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单位,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 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及服务承诺开展项目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全部评估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 石智、徐正松
联系电话:0714-6357379
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36号
黄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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