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黄安办[2016]16号
关于印发《黄石市危险化学品、烟花
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黄石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
黄石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央、省关于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一系列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及黄石市安委会《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黄安〔2016〕32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际,决定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扎实开展新一轮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运输领域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零售)、运输领域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工作范围
加油站、港口、库场、码头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等重点场所,特殊作业、重要设备、储罐区等重点部位以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使用、运输环节。
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企业(单位)及其他涉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环节。
(二)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危险化学品行业:
(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2)非法违法转包分包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或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未按国家标准实施特殊作业的;
(5)未及时申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及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
(6)从业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7)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
(8)未建立和落实企业负责人值班制度的;
(9)其他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行为。
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的;
(2)分包、转包生产经营和出租、转让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3)存在“三超一改”(超能力、超许可范围、超定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的;
(4)违法生产、经营黑火药、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
(5)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活动及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的;
(6)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产品及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的;
(7)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8)烟花爆竹产品未粘贴流向标识的;
(9)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行为。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行业:
(1)进一步加大非法加油站打击力度。结合《关于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黄安监〔2016〕16号)文件要求,严肃依法查处非法加油站,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长期运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依法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上限处罚,并严格依法落实停电、吊销证照等措施和“四个一律”的要求。
(2)严格特种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作业许可证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经过培训。全面开展作业前风险分析,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明确专人加强作业全过程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要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消除安全隐患。
(3)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整治。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和相关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对所有涉及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装备功能完善的集散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置远传记录和报警装置,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实施实时监测。
(4)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强化安全培训,完善企业“三级”安全培训体系,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包括其他管理人员、其他操作人员及承包商、供应商)开展专业化的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三项重点岗位100%持证上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岗位操作人员、转岗人员、新录用人员培训不到位,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深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止不具备从业资质的人员、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深入整治“三超一疲劳”,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严查夹带运输危险化学品及通过水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定期检验检测危险化学品罐车以及安全附件,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充分发挥GPS等技术的作用,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全过程安全监控。
烟花爆竹行业:
(1)深入推进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 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 )要求,深入推进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依法依规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2)深入治理“三超一改”。重点整治生产经营企业的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严格划分危险生产区与非危险生产区,严格定员定量,严禁制药、装药、插引、封口、中转等重点部位超药量、超定员,禁止危险工序交叉作业。严格规范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作业前必须对工(库)房内成品(半成品)、药物全部清理,工房屋面、地面、墙面、工作台、机械设备上的药尘彻底冲洗,作业现场实现“零药量”作业,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全面加强安全教育,从业人员100%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活动。
(3)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监控。对药物仓库(含中转库)、成品库房、晾晒场、烘干房等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完善视频监控和异常情况报警装置,并登记建档,制定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要设立或悬挂明显的警示标识,落实安全责任人,明确其安全职责,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
(4)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带班(值班)及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负责人和涉药生产线负责人制度,及时应对处置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在生产期间,企业每天要安排分管安全或生产的负责人在企业值班或带班,各涉药生产线要有一名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重点工房(部位)也要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整个工房(部位)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企业要完善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深化、细化员工管理制度,企业负责值班的领导必须准确掌握当日在岗职工的情况。
(5)整治规范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全面整治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主要包括: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违规跨地区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使用非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产品和黑火药、引火线等原材料混装运输;在客运车辆或其他运输车辆中夹带运输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等;通过寄递物流运输烟花爆竹产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等。
三、组织领导
成立黄石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组,组长由市安监局分管领导担任,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市商务、公安、交运或市公安、工商、质监相关人员,分别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开展督查工作或相关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打非治违”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5月初-5月中旬)
各级各部门迅速将本实施方案传达到基层一线,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层次进行宣传,营造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建立隐患清单台账。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排查行动,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积极查找非法违法行为,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明确隐患整改的内容、标准、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各监管部门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台账的内容,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打击,依法处理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合作、联合执法,切实提高“打非治违”工作成效。
(三)“回头看”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各级各部门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一方面对企业建立的台账进行检查,查找企业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要求,另一方面对本部门建立的检查台账进行梳理,查找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处理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7月-12月底)
各级各部门全面总结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一方面要继续处理好上一阶段未整改到位的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一系列指示和安排部署上来,要切实履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单位将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联系人(见附件一)于5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来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经验,结合当前及下一阶段汛期特殊的气候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要把整治工作与促进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监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整治,推动全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要采取法律约束、政策导向、行政监管、热情服务等多种手段,推动我市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三)跟踪督办,狠抓落实。专项行动督查组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和不断深化,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单位于每月7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二)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田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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