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
贯彻《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开发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安办〔2016〕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颁布实施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记安全生产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努力提升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二要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通过不同方式,加强督促指导,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全面解读《办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增强学习宣贯工作的时效性。
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以《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法,切实增强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办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四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将宣传贯彻落实《办法》过程中的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
联系人:田纪锋
联系电话:6368598、6368618(传真)、13971758305
电子邮箱:2916607301@qq.com
附件:《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安办〔2016〕12号)
2016年2月29日
鄂安办〔2016〕12 号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
《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有关企业:
《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5年12月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办法》宣贯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办法》是我省一部全面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政府规章,是我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办法》的出台既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规范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全省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深刻领会《办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是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确定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制度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的地方规章。《办法》强化了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求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建立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明确推动烟花爆竹企业整顿关闭和产业转型升级政策,要求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省烟花爆竹产业政策,通过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生产企业数量,引导和支持生产企业逐步转产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根据产业政策需要转产退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扶持;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存放的数量由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国家、行业标准,结合零售点存放场所的面积及其周围安全条件核定;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在经营许可和登记注册核准的地点存放经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办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办法》内容,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地方性规章的必备条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短信、挂图等多种途径,强化宣传教育,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专题、报纸有图片、网络有信息。对《办法》所涉及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早宣传、早告知、早服务,督促、指导烟花爆竹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办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
各部门要以《办法》公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单位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办法》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积极做好部门协调沟通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委会、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安全监管良好局面。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的行政许可审批,各级安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许可的审批,对凡是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企业,一律关停。三是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明确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在零售许可证核准的地点以外存放、经营烟花爆竹的处罚规定。各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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