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石市野外火源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森防指 2020 年重点工作安排,现将《黄石市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附件:
黄石市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应对春夏季重特大森林火灾准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森防办决定于3月至6月在全市范围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我市春夏季森林防火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防灭火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深刻汲取国内外森林大火教训,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黄石市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市森防指指挥长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鲁明舫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具体工作。
三、行动方式
以县(市、区)和市直管的国家级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单位组织实施,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各级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四、治理内容
(一)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违规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自流。
(二)祭祀用火。重点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存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法用火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带头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问题。
(三)林业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四)其他治理内容。加强对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野外吸烟人群教育不到位、不监管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智力障碍、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加强对林区民居、村组和重要设施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造成家火上山、山火进家问题的治理。
五、治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倡导主动防火。创新工作方法,坚持群防群治,线上线下教育并重,推进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构筑全民思想防线。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知法、懂法、守法成为日常习惯,提升群众法治观念。积极推动火警“119”和森林火警“12119”合并应用。
(二)坚持疏堵结合,推动规范用火。健全生产性用火审批、监烧制度。鼓励将防火写进“村规民约”,促进村民规范用火养成。移风易俗,推行绿色祭扫、生态祭祀。结合退耕还林、移民搬迁和扶贫攻坚,转变传统农耕方式。高火险时段及时发布禁火令,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重点管控,严防意外跑火。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农作物秸秆,组织人力、物力或采取奖补措施集中清理。对零散坟墓建立台账,确定坟主和责任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落实国有林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和公墓区等经营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火源防控、可燃物清理以及林内施工单位和流动人员监管等责任。
(四)依法快速查处,严惩故意纵火。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用火,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奖励制度。
(五)抓好监测预警,先期准确识火。加强形势研判,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高火险信息,做到因险设防、因险施策。加强火灾监测,强化日常巡护,细化应急响应措施,确保火灾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加强应对准备,早期快速灭火。完善应急预案,备足物资装备,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树立安全扑打、科学施救理念,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疫情防控科学谋划。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协同推进、形成合力。要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聚焦重点发力。各地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全力扭转“旧常态”惯性思维,杜绝火源管控老生常谈、不见成效。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方向。要盯住重点人群,落实监护责任,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三)把握特点规律。各地要运用大数据分析,认真研究火灾成因,摸清火情规律,找准问题根源,坚决破解“管不住”的症结。要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法规制度,实施依法治火、依法管火。要注重长短结合,探索建立隐患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常抓不懈。
(四)务求治理实效。各地要狠抓过程控制,做到治理整改、执法查处、督促指导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要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对隐患问题盯住不放,坚决杜绝火源边治理、火灾边爆发。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树牢鲜明导向,明确奖惩措施。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要在4月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4月12日、5月12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工作动态,6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纸质版文件报市森防办,联系人及电话:阮启海,17707142555 6366543,电子版资料发送至QQ邮箱: 2870441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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